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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叫停集資建房兩派輿論激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1:52 第一財經日報
當地部分集資房價格僅為市價的一半 本報記者 程維 發自重慶 重慶市近日出臺了當地的“國六條”調控細則,其中一項“停止集資建房”的政策,引發兩種不同觀點的激烈交鋒。 一種觀點認為,由于集資建房多為特權部門所能為,叫停它理所應當;另一種觀點則是,當地集資房價格僅為市價的一半,如果叫停,就阻礙了更多的低價房出現,無異于為降低房價“幫倒忙”。 重慶市副市長童小平日前在該市政府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稱,為了“堅決貫徹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該市將控制房地產項目用地,叫停集資建房。 重慶市發改委主任、新聞發言人楊慶育在該新聞發布會上稱:“集資建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發展”,集資房修建問題已引起國家有關部委的重視,重慶市政府目前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并將出臺調控措施。 在此之前,重慶市土地房屋管理局聯合多個部門下發的一份文件稱:禁止變相住房實物分配,全面停止各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以各種名義投資建(購)住房,凡正在籌備的應立即停止,未開工的不得再動工,市監察部門將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不過該文件對住房貨幣化分配尚未能啟動的困難企業、獨立工礦區企業做了區別對待--“他們可利用存量土地組織職工集資合作建房”。 當地媒體昨日在報道此消息時稱:“目前,重慶市一些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紛紛修建集資房,職工只需花不到市場價一半的價格享受單位集資房。一些已有住房的職工,轉讓指標給朋友或以市場價賣出。”報道說,當地一些單位大量集資房,已影響到房地產市場。 九部委于5月底發布的《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第五條第十二款稱:“嚴格規范集資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單位利用職權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進行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違規行為。”但文件中并未明確實施上述違規行為的“部分單位”的范圍。 正方:集資建房縱容特權收益 事實上,重慶市的確出現過“利用職權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進行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部分單位”。譬如,2004年7月,重慶當地媒體披露,該市梁平縣、合川市交警集資修建別墅,其中梁平縣交警竟然是通過攔路罰款來為集資修建別墅籌集資金。 另有案例顯示,重慶當地一些區、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及職員,可以僅用幾萬元的價格分得150~300平方米的住房或“空中別墅”等。 前述企業界人士稱,這一類權力尋租性質的“集資”,應與企業單位及個人集資建房區別對待,因為后一類人購買力低,且拓展此途徑有助降低房價。 據該人士介紹,重慶市不久前曾有人推動“個人合作建房”,其拋出的口號是“讓老百姓擁有‘集資建房’的權利”。但這一模式并未能得到當地官方首肯。后來,這些個人合作建房者實際得到的房屋,是從房地產公司“團購”來的。 反方:為降低房價“幫倒忙” “集資建房影響房地產市場?這簡直是笑話。”昨日,重慶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業界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欠缺考量的調控措施,不僅不能降低房價,反而可能為降低房價幫倒忙。 他說,目前國內房地產市場利潤高是業界公認的事實,部分人士還認為起依舊處于暴利階段,而集資建房則因業主及業主單位有權參與制訂價格或控制房屋銷售價格,導致集資建房價格遠低于市場價,部分集資建房的價格只有市價的50%。 該人士稱,降低及控制住房價格是“國六條”等房市調控措施的目標,但地方在制定執行細則時,卻出臺限制產生低價房的政策,令人費解。 對此觀點,重慶市國土房屋管理局的相關人士不愿意做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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