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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管理體制調整 發改委5職能劃歸安監總局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13:43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3日電 據法制日報消息,最近,《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下發,將原屬國家發改委履行的五項行業管理職能,劃至國家安監總局及其轄屬的煤礦安監局行使,以期解決當前煤炭行業管理弱化問題,增強安監部門管理效能。 背景:管理弱化是煤炭行業事故一大誘因 “國家這次對現行煤炭管理體制只是微調,但對下一步強化煤炭安全生產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并將加快煤炭行業規范和標準的制定進程。”國家安監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新聞發言人黃毅說。 黃毅表示,此番職能劃轉,緣于去年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對安全生產法執行情況的檢查。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鐵映曾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所作的關于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中明確指出,造成當前煤礦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煤炭行業管理弱化,安全監管體制不順。 據了解,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時,九大產業部被撤銷,每個行業里的安全管理部門也被撤并,隨后造成了行業安全管理弱化的局面。國家沒有了統一管理煤炭行業的部門。國家煤炭行業管理職能劃歸 有人則把當前煤炭管理的現狀戲稱為“九龍治煤”,如國有煤炭企業負責人由國資委或組織部管,社保勞資由勞動保障部門管,財務上由財政部門管,資源由國土資源部門管理,安全監察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管理等等。因此,國內安全生產專家一致認為,中國 對于如何改善當前煤炭行業管理弱化問題,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去年底也進行了調研,并提議成立國家級煤炭管理機構。同時,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統一煤炭管理體制的實踐。 解讀:職能調整才是治本之策 “此次職能調整主要針對與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相關的職能。由于發改委管理的職能部門很多,沒有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對煤炭這一高危特殊行業進行管理。特別是目前煤炭行業的規范和標準相對滯后,有的還是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早已不適應當前煤炭行業發展的現狀。對此,中編辦在近半年的時間里,認真調查研究,最后經國務院領導批準,確定此方案。”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蔡燕麗副主任介紹。 “由發改委劃轉到安監總局和煤監局的5項行業管理職能,目的也是讓懂得煤礦的人來管理煤礦。”蔡燕麗如此表示。 這五項職能具體包括:將發改委負責指導和組織制定擬定煤炭行業規范和標準的職能交由煤監局承擔;指導和管理礦長資格證發放工作也交由煤監局承擔,并會同發改委指導監督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和指導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負責對需要發改委核準的煤礦建設項目提出意見,進行安全核準;對省(區、市)提出的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指導地方相關煤炭行業管理,指導煤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據悉,這五項劃轉職能暫時“上動下不動”,即只針對國家局,地方暫不涉及。 據了解,此次職能調整還涉及安委會,安委會新增加一些職責:研究提出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的重大方針政策、法規標準,推動指導煤炭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和科技進步等基礎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承擔國務院安委會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此外,意見還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工作作了進一步明確和補充。如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組織實施大集團、大公司戰略;國土資源部要加大對無證非法開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國資委要加強對地方國資委監督考核國有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等。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最近明確表示,從當前煤礦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出發,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是實現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蔡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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