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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廈二手房轉讓稅細則溫柔出臺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3日 02:04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翟宇 綜合報道

  據新華社消息,在北京,個人轉讓二手房時,既可以按照房屋轉讓差價的20%計征所得稅,也可以按照核定方式,即轉讓價格的1%計征所得稅,兩種方式市民可以任選其一。

  截止到昨天,已公布實施細則的城市包括北京、杭州、廈門等城市。其中北京和杭
州的細則內容大體一致。一位準備轉讓二手房的李先生表示,房產原值憑證仍以個人提供為主,房產交易中心不會通過查閱過往記錄來確定房產原值。

  實際上,房產交易中心對大部分房產的轉讓價格均有記錄,因為轉讓時必須交

契稅,而契稅的繳交額度是以轉讓價為基礎的。因此,即便市民無法提供房產原值,房產交易中心仍可通過查閱過往檔案來獲取該數據。

  但李先生表示,由于稅收是由地稅部門收取,而房產交易數據則存放于房產交易中心,交稅的窗口只是地稅部門在房產交易中心設立的一個窗口而已。地稅部門其實沒有渠道去查閱這些房產數據。

  但有相關人士透露,從目前地方各部門的監管心態看,他們也不愿去查閱這些數據。不少

房產中介也表示,在看到細則后,他們已沒有前幾天的緊張心態,細則較預料的“溫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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