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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疾控中心受賄窩案拷問疫苗供應一個窗口模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1:30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邢少文 發自廣州 備受關注的廣東省疾控中心多人受賄案昨日迎來首場庭審,該中心免疫規劃所所長羅耀星受賄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控訴,羅耀星在擔任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管理科副科長、免疫規劃所所長、廣東省預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先后接受四家疫苗生產企業賄賂金額共計1118.5萬元。羅耀星對受賄金額供認不諱。 四大生物制品研究所卷入 廣東省疾控中心共有10人卷入了此次賄賂案,涉案金額達2242萬元。中國六大主要的疫苗生產商,竟有四家卷入行賄,涉及面之廣令人震驚。 根據檢察機關的控訴,羅耀星利用其在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負責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購、推廣及審核貨款回籠和支付的職務便利,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疫苗組組長蔡漢港(另案處理)共計收受賄賂款1162萬元,其中羅耀星分得707萬元,羅耀星單獨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411.5萬元。 在行賄者中,包括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壇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這四大疫苗生產企業皆脫胎于衛生部,隸屬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連同成都、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中國一、二類疫苗的主要供應商。 “經銷商在推銷疫苗時就習慣性給我錢,錢越來越多,心就越來越怕。”庭審中,羅耀星說。據起訴書描述,羅耀星是主動到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投案自首的,并將藏在出租屋里的近1200萬元贓款悉數交代。 而據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羅耀星的出事最先源于一家生物制品生產企業向廣東省紀委舉報,羅耀星要求該企業送錢,并要求在采購該企業產品后再次給其“返利”。 “一個窗口”模式之禍? 該案引起外界對廣東省疾控中心首創的疫苗供應“一個窗口”管理模式的質疑。 據了解,在2000年之前,《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各省只能由省級衛生防疫站統一供應疫苗。但當時廣東省疫苗管理非常混亂,不同單位、同一單位不同部門、個人都可經營疫苗。沒有質量保障,出了接種副反應,根本查不清供應源。 羅耀星接手免疫規劃所之后,妥善處理各單位利益,建立起了全省疫苗由“省—市—縣—鄉鎮”逐級供應的“一個窗口”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市只要提出疫苗需求,省疾控中心就可以送到。這一模式后來為衛生部所贊許,被稱為“廣東模式”。 然而,正是這種模式,使得疫苗規劃所對眾經銷商而言“權力極大”。羅耀星在庭審中稱:“因為我們是負責全省的疫苗供應,經銷商便主要通過我們來取得經濟利益。” 去年5月,《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開始實施,國家放開了原先由省級疾控中心壟斷的疫苗供應體制,允許除設區的縣外,各級疾控機構直接向經銷商采購二類疫苗。 但廣東各地市強烈要求在財政不能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之前,全省還是維持“一個窗口”模式。據悉,廣東省衛生廳已經與省藥監局著手二類疫苗供應體系的深化改革。“全省即將全面放開二類疫苗經營,疾控系統將不再統一供應二類疫苗。這樣一來,廣東省絕大多數疾控中心一半以上的收入可能就沒了。”一位業內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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