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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權使用收費有了標準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2:33 中國產經新聞
唱歌也要收錢 KTV版權費預計每首0.17元 本報記者 何建華 報道 家住北京崇文區特喜歡到KTV唱歌的張小姐7月28日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如果真的開始收費,雖然KTV會小幅漲價,不過十幾元還是可以接受的,這樣做應該有助于反盜版,也會提高歌曲質量。” 《中國產經新聞》記者7月27日從國家版權局召開的媒體座談會上了解到,近期備受關注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收費的標準(草案)即將公布,預計將按照低于卡拉OK營業額(包括酒水在內)總量0.5%、每首歌平均0.17元的標準收取。收費標準已上報國家版權局,收費時間表尚不明確。 收費不超過營業額1% 在媒體座談會上,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就相關問題進行了通報和解釋。 王自強說,此前已對全國幾十座城市進行了調查測算,按照每家卡拉OK每天8小時平均營業額計算,得出的結論為不超過1%甚至低于0.5%的收費比例是相對合適的。這個比例將作為收取版權費的上限,各地不得高于這一上限。 “卡拉OK通常每天營業時間都不止8小時,這樣的折扣測算也是為卡拉OK經營者考慮!蓖踝詮娬f,“得出的營業額數據已經是打了折扣的,因此,希望經營者能夠順利接受!蓖瑫r,考慮到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同一地區不同卡拉OK的規模和盈利等情況,也可區別對待。 王自強表示,根據測算,按照收費標準平均下來每首歌版權使用費在0.17元左右,最高不超過0.2元。 王自強解釋,收費標準是以卡拉OK的營業額為主要參數,同時考慮到我國國情,并參考了國際標準!斑@個比例是我們目前所掌握的國外同類收費標準中比較低的”。 收費標準將進行公示 在7月27日的會議上,王自強明確表示,目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已經將收費標準上報國家版權局,國家版權局將在近期對這一草案進行審核和公示,之后才會公告并且執行。 權利人與經營者協商、上報、審核、公示、公告,這是收費標準進行的5個程序,必須全部完成之后才能實施!熬唧w什么時候開始收費還要看每個環節的進展情況,如果沒有太多爭議,就會很快出臺”,王自強對于8月份開始收費的傳聞持明確否定態度,“這只是一些媒體和權利人的推測”。 對于卡拉OK經營場所版權費用不由消費者支付問題,國家版權局認為,消費者到卡拉OK經營場所消費,已經向經營者支付了費用,因此,不應再承擔額外的版權費。這次由集體管理組織收取版權使用費,只是把使用者早就應該轉付給權利人的版權費用明確規定而已。 座談會上,國家版權局還就收費主體、收費程序、是不是行政收費、版權使用費是否將達百億元之巨、這筆費用是否由消費者支付以及如何加強收費的監管等6點作出具體解釋說明。 經營者看法 北京眼鏡蛇KTV一位值班負責人7月28日向《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如果是北京市全行業統一執行的新規定,他們肯定會遵照執行的。這位負責人說,若收費,肯定會增加運營成本,至于是否會漲價,要看其他KTV的反應,如果別人都漲價了,他們也會跟著漲。 錢柜崇文門和白石橋店的負責人都表示,“如果成本能消化的話,就不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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