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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版無間道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2:31 《理財周刊》
文 江南 多年之前,我到上海商城樓上的劇院看了一場名為《廣告饕餮之夜》的放映場。看完之后至今仍印象深刻的是一組連續劇式的可樂廣告:一伙西部槍匪式的人物走進一酒吧,要一種可樂(忘了是可口還是百事),老板搖搖手說沒了,只有滿滿一柜子另一個牌子的可樂了,鏡頭轉到旁邊一桌槍匪,人手一瓶他們要的那種可樂,于是,一個眼神的較量后槍戰展開了……這個系列還有外星人、相撲手等,主題都是為了搶瓶可樂又嫌棄競爭對手的產品而大肆PK。 那個美妙的夜晚給我長的另一個見識是:原來兩個可樂的競爭慘烈到如此地步,簡直恨不能啖其肉寢其皮!想不到多年后的今天,又看到一則關于這兩個可樂慘烈競爭的新聞,而這一次的結局有點出乎意料。 美國消息說,2006年7月5日,美國聯邦檢察官指控3名嫌疑人竊取可口可樂公司機密信息,其中包括一種新飲料的樣品,而后試圖將這些機密信息賣給可口可樂的競爭對手——百事可樂公司。 而這個可樂版的“無間道”的偵破過程居然是因為百事可樂的舉報,他們主動聯系的FBI,并且與可口可樂合作,共同用“釣魚”的方式抓獲了涉案嫌疑人。百事可樂發言人戴夫稱:“競爭有時會很激烈,但必須公平合法。我們很高興當局和聯邦調查局已經找出了應該對非法競爭負責的人。”與此同時,可口可樂首席執行官內維爾也寫了一封公開信表揚競爭對手的這種“費厄潑賴”的精神。 我實在忍不住開始幻想,假如我們國家的企業里發生了類似的事情,會有怎樣的結局?多年來我目睹或者耳聞的關于國內財經界的新聞讓我無法抱有很樂觀的想法。 舉一個很近而且很有名的案例,某納斯達克上市的新媒體廣告公司最近很是春風得意,老板位列中國富豪榜前列,公司自然也是財大氣粗,他們看見一家大賣場里的電視屏廣告很有市場,但可惜已經被另一家傳媒公司所買斷,便毅然決然挑唆大賣場惡意違約把廣告位置讓給他們,甚至放出話來,原來合同的違約金太低了,根本不構成障礙! 顯然,這位春風得意的CEO沒有想過,他們公司損失的決不僅僅是一點補貼給大賣場的違約金而已,他們損失最大的是在消費者心目中的良好商譽。他們難道沒有想過,如果他們的主要客戶(據他們自己說都是世界級的知名品牌)聽到了這件事會不會有這種想法:“今天他們為了利益可以挑唆別人撕毀合同,明天會不會為了更大的利益把我預訂的廣告位置給撤換掉?” 相信所有有常識的人都明白,百事可樂去舉報那個嫌疑人是最明智的舉動,因為即使對手沒發現機密泄漏,區區一個新飲料的樣品等情報也根本不足以給對手帶來什么打擊,而一旦對手自己抓到了內鬼并舉報是百事可樂買了賊贓,他們可能面臨的可能就是巨額的懲罰性賠償——簡單的非合作均衡博弈就讓他們明智地舉報了此事并獲得了各界的贊譽。 而看另一邊,中國的廣告公司贏得了幾塊廣告牌卻失去了很多看不見的東西。自然,因為中國的司法體制問題,撕毀契約、褻瀆誠信是得不到重罰的,但是我不相信這樣善于鉆法律空子來經營的公司會像可樂公司們那樣成為百年老店。這種舉動是精明還是愚蠢,時間會證明的。 可口可樂曾在它1995年的年報中自豪地宣稱:“如果我們公司被徹底摧毀,我們馬上就可以憑借我們的品牌力量貸款重建整個公司。”而股神巴菲特也在他致股東的信中這樣評價這家公司:“如果你給我1000億美元和50個美國最好的經理人,讓我打敗可口可樂公司,我會毫不猶豫地把錢退給你說,不可能!” 誠信、公平競爭精神、對消費者的負責,這些是企業文化也是社會導向,更是法律建設的目標,它實際上也會給企業自身增加很多價值。然而我們的社會、法律沒有營造這樣的環境,企業也往往因為短視而做出蠢事――其實不光看企業,看看意大利的假球案和中國的黑哨案的結果,你就會明白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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