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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廠長:從業多年竟不知國家強制標準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0日 13:27 新快報

  其實早在2003年,我國就頒布了《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對PH值、甲醛和芳香胺等涉及人體安全的指標都作了明確規定,第一次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服裝染料列入監控范圍,規定禁止生產、銷售、進口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紡織產品。這個標準已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但在調查中,記者發現,產品被檢出含有有毒芳香胺的九家童裝企業的負責人大多對
這個國家強制性標準不了解。

  記者:一點都不清楚有這個標準的存在?

  佛山市南海區嘉華印花廠負責人李偉強:不清楚有沒有這個(標準)存在,這種不許用,那種不許用,我們根本就不清楚。

  佛山市南海衡星包裝材料公司服裝業務負責人江河清:我們主要重視的就是它那個樣式、外觀、面料,成分以棉為主。

  米娜童裝董事長吳曠年:產品的質量那方面我還不太熟,但是我做服裝就做了26年。

  同樣,一些童裝經銷商在進貨時,也很少對童裝的安全指標提出要求。

  記者:那些零售商向你訂貨的時候,他在服裝的安全性方面,有沒有對你提出要求呢?

  童裝批發商:這行做了26年,從來沒人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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