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錢源森、李寶林)日前,一名湖北男子在蘭州機場乘坐飛機時,由于其使用他人的身份證件被機場公安部門依法扣留,在對其進行審查的過程中,細心的公安干警又從其行李內查出兩張帖有該男子照片的姓名與地址均不同的偽造居民身份證,從而對其進行了嚴肅處理。
7月4日上午7時35分許,一名湖北紅安縣籍男子何某某在蘭州中川機場欲搭乘MU241
1次航班前往北京,由于其持韓某某的身份證件乘機,被安檢部門查獲后移交機場公安局值班干警依法處理,在審查過程中值班干警發現:該男子何某某,1968年出生,7月2日剛到蘭州,準備在其親戚韓某某開的建材公司里打工,原本計劃的是其在蘭州的親戚韓某某4號去北京,可是因為臨時有事走不開便改為讓何某某去,想著機票已經買了不會再有人管,便拿著韓某某的機票出行了,孰料剛過安檢就被查了出來,何某某眼看無法抵賴也痛快地承認了自己的非法行為,并主動出示了自己合法的居民身份證。機警的公安干警憑經驗感覺該男子還有其他問題,果斷地對其行李進行了徹底檢查,果然從夾層內查出兩張帖有何某某的照片、但是地址和年齡均不相同的偽造身份證件,一張化名王喜武(青海省西寧市人)、一張化名張躍杰(寧夏區銀川市人);針對這兩張簽注內容不同的偽造身份證件,干警對何某某進行了詳細審問,據何某某交待,他們準備在西寧市場做建材生意,由于聽說那兒的人只認本地人,為了做生意方便,便出此下策辦了幾張假證。鑒于該男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的條款,機場公安部門依法將該旅客攜帶的兩張偽造身份證件予以收繳,取消其當天的乘機資格,并處以行政罰款1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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