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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無業人員非法經營卷煙被判刑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3日 10:10 新華網

  新華網鄭州7月3日電(程紅根、張勝利)鄭州市無業人員陳林在沒有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卷煙生意,日前被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4月至7月,陳林伙同李松銳在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情況下,多次在鄭州市運輸、銷售卷煙。

  2002年7月16日,李松銳在為陳林運送無“鄭州專賣”標志的50條紅塔山卷煙時被查獲。后有關部門在鄭州市中原區冉屯西路一倉庫內,查獲陳林存放在此尚未銷售的紅塔山、帝豪、紅旗渠、中華、玉溪、芒果等六種卷煙共計1948條。

  經鄭州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檢驗,其中的400條紅塔山、800條帝豪、250條紅旗渠、198條中華,共計1648條卷煙均系無“鄭州專賣”標志的真品卷煙,共價值14.6萬余元。2005年9月16日,陳林被公安機關抓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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