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北京6月27日電 記者今天從海關總署獲悉,自2004年1月1日內地與香港、澳門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實施以來,截至2006年5月31日,內地共進口港澳CEPA項下受惠貨物總值約6億美元,稅款優惠4億多元人民幣。享受“零關稅”的港澳產品范圍逐年擴大,已經從最初的香港374個稅號、澳門311個稅號的產品,擴大至目前的1370個稅號和601個稅號的產品。
據海關統計,從香港進口近6億美元,稅款優惠為4億多元人民幣。主要包括藥品、塑料橡膠及其制品、紡織原料及制品、賤金屬制品、食品、紙制品、音像制品和珠寶首飾等。其中藥品受惠進口貨值達3億多美元,占了香港CEPA受惠總貨值一半以上,稅款優惠1億多元,主要是“中成藥”、“霉素制劑”和“其它含有生物堿藥品”等。
從澳門進口158萬美元貨物,稅款優惠145萬元人民幣。主要包括服裝、電導體、硅酸鹽水泥、銅箔、塑料包裝袋、繪圖墨水等。其中服裝受惠進口貨值為61萬美元、稅款優惠95萬元,占了澳門CEPA受惠總貨值的近四成。
據悉,根據《補充協議二》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輸往內地的原產于港澳的所有產品(除內地禁止進口和國際公約規定的產品外)經內地與港澳磋商確定相關原產地標準后全面實施“零關稅”。據此,港澳生產企業可在每年規定時間內分別向港澳主管機構提交享受零關稅的貨物清單,內地將分別不遲于當年7月1日和第二年1月1日對有關貨物準予零關稅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