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5年后免征營業稅 豪宅滿5年轉手也征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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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14:29 法制晚報 | |||||||||
二成“豪宅”由“售”轉“租” 房產中介透露:二手房屋供需比高達1比6賣方市場下營業稅多“轉嫁”購房者 本報訊(記者張麗錦實習記者一平)普通住宅5年后免征營業稅,但別墅、公寓、寫字樓等“豪宅”、高檔房滿5年轉手仍需按“差價”征稅;在國六條實行10天后,已有近20%“
這是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地稅及幾大房產中介公司了解到的。 政策 豪宅滿5年轉手也征稅 國六條實行后市民普遍關注“個人對外銷售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全額征收營業稅”。 根據國六條的調整,國稅總局下發了《關于加強住房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06年6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作出三個調整: 一是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征收營業稅; 二是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免征營業稅; 三是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執行銷售非普通住房政策。 今天上午,北京市地稅局營業稅處工作人員介紹說,對于別墅、公寓、寫字樓等“豪宅”——“非普通住宅”,6月1日后,滿5年也要征收“差額”營業稅。 據悉,對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的按房價全額征收5.5%營業稅,5年以上的按“(售房收入—購買房價)×5.5%”征收營業稅。 反應 20%的公寓“由售轉租” 上午,中大恒基的數據顯示,34%的客戶由“賣房”轉為“租房”,20%的公寓業主“由售轉租”;鏈家統計數據顯示,6月1日至11日,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登記量比5月20至31日下降22.8% 現象 營業稅“轉嫁”購房者 據中大恒基、鏈家、我愛我家等的數據統計,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正處于“賣方市場”,房源的供需比例為1:6,“6個人搶一套房子”,導致了供不應求,想買房當然得付出“代價”,許多是在房屋成交價中就加入了“營業稅”,直接把營業稅轉嫁到了購房者的身上。 算賬 假設張先生2001年10月花了100萬在望京買了一套180平方米的商品房,那么: 出租 大概每月租金是8000元,一年以11個月計算(考慮有1個月的空置期),一年收益是8.8萬元現在出售 售價約140萬。營業稅為140×5.5%=7.7萬元,印花稅為140×萬分之五=700元,收益為40-7.7-0.07=32.23萬元一年后出售 售價預計不會出現變化,其營業稅為(140-100)×5.5%=2.2萬元,印花稅為140×萬分之五=700元,收益為40-2.2-0.07+8.8=46.5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