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機場廣告被明確納入管理
本報記者 陳榕 發自廣州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近期新頒布了《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新規定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舊規定,新規定明晰化了戶外廣告的類別,其中,更特別列明地鐵
、機場候機樓內外等區域內設置的廣告為戶外廣告。
中國廣告協會秘書長助理李方午就此評論說,總體看來,新規定比舊規定更加明確究竟哪些廣告需要作為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比如說特別指明的地鐵和機場候機亭的廣告;同時也明確了哪些是不需要進行登記的,比如自設性廣告。
據了解,國內對戶外廣告市場的管理一直處于較為混亂的狀態。一來是實行屬地管理,各地規定不一,哪些類別需要登記在全國范圍內并無統一規定;二來即便在同一地域,相關規定也時有調整,給公司市場運作帶來不少難度。
白馬戶外媒體有限公司市場總監譚衍斌對記者表示:“相對而言,戶外廣告過去在整個媒體中占到的比例比較小,所以大家對它也不是特別注重,政府對它的管理也不是特別明晰,但這幾年戶外媒體發展迅速,因此國家對它的管理也需進一步細化。”
但同時,業內人士也認為,新規定對行業的影響將更多地體現在加強管理上,估計短期內對市場不會形成太大影響;不過長期來看,隨著更細致的法律法規的出臺,行業門檻將會提高,對大型媒體公司最為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