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記者 仇兆燕) 從去年10月1日到今年6月1日,已經兩度推延的“禁鮮令”的執行日期,再次被延期至11月1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5月31日發布的關于對庫存標簽延期實施《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通知中表示:《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今年11月1日。
對于延遲的理由,在《通知》中記者看到:“鑒于仍有部分企業標簽庫存量較大,為
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但業內人士指出“禁鮮令”受阻的原因不止于此。中國奶業協會理事王丁棉表示,“禁鮮令”規定,我國奶制品的外包裝上不能再使用“鮮牛奶”等名稱,這在國際上都沒有先例。同時,由于“鮮牛奶”的字樣正是“巴氏奶”陣營的主要賣點,因此該標準的頒布立刻在行業內引起爭議。許多企業都反對“禁鮮令”的實施,尤其是巴氏奶生產企業。同時實施后,由于定調模糊,消費者無法區分各種產品也就無從消費,消費者的利益也將受損。
那么11月后,是否真的就“天下無鮮”?標準委有關人士并未給予明確的回答,僅表示:“這是強制性標準,當然所有的企業都要遵循,但公布后還需公示,聽取企業意見才能確定。”王丁棉說,“這個標準一旦出臺,對行業的影響很大,屆時反對聲一定會很大。”
另外,業內人士也指出,這是一場關系到高溫滅菌奶和巴氏消毒奶兩大陣營的市場爭奪戰。“禁鮮令”的實施或者解除,將對整個乳品市場的格局帶來重大影響。
【關鍵詞】
禁鮮令
2004年5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兩個食品標簽標準,同時還配套出版了一個《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指南》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所以凡是加工過的食品,其標簽上一律禁止使用“鮮”字,以防止企業利用標簽進行商業炒作。《指南》特別指出,鮮奶的標準術語應該是生鮮奶,也就是剛從奶牛身上擠下來的奶。
【小資料】
兩大牛奶陣營
根據加工工藝的不同,市場上的牛奶分為兩種:一種是巴氏消毒奶,是生奶經過80攝氏度以下加熱處理,保留奶中對人體有益的細菌。以三元、光明等為代表。這種奶保質期不長,需要冷藏保存,也就是目前市場上的“鮮奶”。第二種是瞬時超高溫滅菌奶,它的特點是達到了國家標準的無菌狀態,因而能夠常溫保存,但營養成分沒有巴氏奶高。以蒙牛和伊利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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