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自住住房 央行要求購房者如實申報住房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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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02:52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麥文 發自上海 何為“自住住房”,這一問題一直頗受市場關注。昨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調整后的住房信貸政策中的一些疑問作出了回答。 該負責人表示:“為抑制投機行為,控制需求與房價的不合理上升,商業銀行的住
如果借款人不如實提供信息,那么商業銀行可以通過什么方式避免風險呢?該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除了可以通過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獲取借款人的貸款信息外,還可以通過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獲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記信息,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對‘自住房’的判斷。” 中國銀行上海分行零售貸款科工作人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銀行以往都是根據貸款者申請資料的相關信息來判斷申請者所購是不是第一套住房,以此判斷是否‘自住房’。在審核時,對于一些有疑惑的申請者,還可以通過央行的個人信用系統來確認是否第一套住房。但是,上海當時的房價處于上升通道,所以查詢的概率很小。” 他表示,在此番九部委政策出臺之前,銀行就對“是否第一套住房”的界定比較謹慎。相關政策出臺以后,除了央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還可以借助上海市房地局獲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記信息。 對于此次政策調整所能產生的影響,央行該負責人解釋說:“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購房需求。以價格100萬元的房屋為例,若有100萬元的資金,在首付比例為20%的情況下,可以支付5套房屋的首付;若為30%,就只能滿足3.3套房屋的首付,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購房需求。在供給結構調整的過程中,需求的減少有利于緩解房價上升的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