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部門積極幫助臺灣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銷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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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7日 17:48 新華網 | |||||||||
落實惠臺新政策 質檢部門積極幫助臺灣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銷售 新華網北京5月17日電 (記者 陳斌華 茆雷磊) 國務院臺辦1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質檢總局動植司副司長盧厚林在發布會上說,質檢總局將積極采取措施,幫助臺灣農產品順利進入大陸市場銷售。
他介紹說,國家質檢總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檢疫準入程序,于2006年4月19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擴大臺灣水果、蔬菜準入種類,并簡化臺灣捕撈水產品輸往大陸的檢疫要求。允許產自臺灣地區進入大陸的水果種類從18種增加到22種,新增柳橙、檸檬、哈密瓜、火龍果4種水果;允許產自臺灣地區11種蔬菜進入大陸銷售;允許來自臺灣漁船捕撈的水產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遠洋捕撈漁船的做法,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時,不再要求提供輸出方簽發的水產品衛生證書。 盧厚林說,質檢總局已通知各地檢驗檢疫機構,繼續對臺灣農產品進入大陸采取便利檢驗檢疫措施,包括提供熱線咨詢服務、快速檢疫審批、快速受理報檢、實施快速查驗、快速出證放行等。 他表示,質檢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臺灣企業、社會團體等方面的溝通,及時協商解決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遇到的檢驗檢疫問題,便利臺灣農產品順利進入大陸銷售。 為了給臺灣農產品、食品來大陸參加各種展會提供檢驗檢疫便利,質檢總局將委托展會主辦地的直屬檢驗檢疫機構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對于未列入檢疫準入名錄希望來大陸參展的臺灣水果、蔬菜,允許辦理特許進境審批,經檢驗檢疫合格后可以在大陸參加展覽,展覽結束后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管下按規定進行處理。對于參展的臺灣預包裝食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后,允許在展會期間或展會后銷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