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通用名處方難防商業賄賂 醫院稱以難落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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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4日 14:25 南方都市報 |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作者: 嚴艷 就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恢復醫用藥品通用名開處方的決定,廣州市幾家大醫院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認為“方向是對的”,但具體到實際落實,他們則認為難度很大。
5月11日,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召開全國醫院管理年工作會議,決定恢復醫生用藥品通用名稱開處方的制度。所謂藥品通用名,是指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一般是用來表達藥品的主要化學成分。據悉,衛生部此舉旨在堵住醫生開單提成、收受回扣的漏洞。 廣州省人民醫院副院長吳一龍認為,“這是好事。藥品商品名眾多,也會把醫生搞糊涂,有病人還重復吃藥。”吳一龍也認為,由于藥品采購時仍要進行選擇,因此僅通過醫生開通用名處方無法達到防止商業賄賂的目的。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務處處長劉全梁則認為,衛生部和中醫藥管理局需要做好前期的鋪墊工作,“比如政府出臺藥品指導價,將所有藥品價格統一起來,這樣才能防止一種藥改個名字定價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