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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高院判2000年劫機者毋須遣返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2日 11:28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英國高等法院周三裁定,2000年抵英的9名阿富汗劫機者早于2004年就獲法院批準留英,免于遣返,但內政部一直拒絕執行有關程序,等同「濫權」。首相貝理雅高調出面駁斥法院的批評,指政府無權遣返劫機分子是有違常識,英報章更形容此為「恐怖主義的勝利」。

  該宗劫機事件在2000年2月發生,9名阿富汗武裝分子騎劫一架載有188人的Ariana航空公司客機,強迫機組人員在倫敦斯坦斯特德機場降落。抵步后劫機者與英警對峙了70多個
小時,最終棄械投降,無人質受傷。9名劫機者在2001年判罪,但經上訴后于2004年獲準留英,不用遣返回國。

  法官稱政府「濫權」

  倫敦高等法院法官沙利文在判詞中稱,歷屆內政部長一直拒絕遵守法律程序,「蓄意延遲」執行法院的裁決。他說:「這是一宗『等同濫權的明顯不公道』案件,很難想像有其他更佳例子。」

  周三的判決意味著9名劫機者可以難民身份留在英國,5年后可獲永久居留權,再過5年,他們及其家人可申請加入英國籍。

  政府須承擔堂費

  法院同時判定,英政府須承擔堂費。據非官方估計,這宗案件已花費納稅人1,000萬鎊(約1.4億港元)。

  內政部亦對裁決表示失望,并決定上訴,發言人稱:「要阻嚇劫機和全球恐怖活動,誰都知道不能獎勵他們留在英國。」首相貝理雅罕有地高調批評法院的裁決,他說:「下令遣返他們不算濫用司法,坦白說,不能夠這樣做才是有悖常識。」■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英國《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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