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5月8日訊 (記者 劉剛 通訊員 周燕華 周武軍) 剛剛從美國337調查中成功脫身,浙江電池出口企業又遭遇到歐盟“綠色壁壘”。筆者今天從寧波檢驗檢疫局了解到,歐盟已于本月2日通過了電池指令草案,今后,我省相關出口電池企業不僅要滿足更嚴格的汞、鎘含量要求,還將承擔高昂的電池回收費用。
據了解,目前歐盟此項指令已獲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批準,即將成為歐盟法律。在
成為歐盟法律之后,歐盟成員國將在兩年內通過相關國內法律與之相適應。
根據歐盟該項指令,在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過0.0005%、含鎘量超過0.002%的電池,在歐盟境內都將被禁止銷售;此外,從2009年開始,所有在歐盟境內銷售的電池都必須標明具體使用壽命。2012年之前,歐盟境內1/4的廢舊電池須被回收。到2016年時,這一比例應達到45%。回收費用將由生產廠家來負擔。
電池是我省出口量較大的產品之一。寧波海關統計顯示,去年我省共出口電池27.4億個,價值1.98億美元。其中,歐盟又是我省電池出口的主要市場.。
哪些企業將受歐盟新指令影響較大?寧波檢驗檢疫局輕紡處鄔建軍副處長對筆者表示,技術實力比較薄弱的中小電池生產企業將受到較大影響。尤其是鋅錳電池生產企業,我國目前對其汞含量的要求是250ppm,而歐盟的新標準是5ppm,相差甚遠,中小企業達標的難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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