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霄峰 發自上海
民營資本充裕的浙江,目前50%的擔保機構資本主要來自民營企業,這是《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從浙江省相關部門了解到的數據。從浙江省中小企業局發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公報》來看,由民間資本組建的擔保機構數量已經超過政府出全資或參股組建的擔保機構。
浙江的大部分地市都已經組建了自己的民營擔保公司——到2005年底,浙江省共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249家,其中政府出全資或參股組建的124家,政府出資占比37.15%,其余部分全為企業和個人出資。記者了解到,杭州市蕭山區是民營擔保最為盛行的地區之一,該地區已先后建立了20家以鎮為單位的信用擔保公司。
另外,本報記者還了解到,截至2005年6月,杭州市蕭山區20家“會員制”擔保公司共有超過2400筆、總計11.6億元的擔保貸款,5年來未出現過一筆不良貸款。浙江的擔保公司實行“會員制”已經逐漸成為了主流。
所謂“會員”,其實就是擔保公司的股東。企業必須出資入股,并通過公司董事會的資格審查成為公司會員(股東),然后才能得到與出資額相應倍率的擔保。每家企業加入擔保公司的同時,要出資5萬元到20萬元不等。根據出資額的不同,企業在向蕭山農村合作銀行申請貸款時,擔保公司將提供最高5倍于出資額的擔保。在蕭山,現在有288家中小企業成為擔保公司的會員(股東),20家擔保公司的總注冊資本7520萬元。
蕭山新街鎮擔保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我們必須嚴格考察會員企業家的人品。為防范風險,提供擔保前,會員(股東)都要與公司簽訂反擔保協議,以自己相應可變現的資產作抵。企業主在貸款時還要以土地或者房屋等來抵押,并且規定會員之間互相擔保。”
但是,浙江民營擔保機構的劣勢也顯而易見。據浙江省信用與擔保協會會長吳家曦介紹,“瓶頸”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即擔保機構規模總體偏小、擔保放大和賠付能力不強,和擔保機構內部運作制度不夠健全、風險防范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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