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8家環保NGO生存困境 22.5%沒有籌到經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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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5日 10:36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楊 磊 北京報道 “零”。 王灝很輕松的就說出了這個數字。作為一個環境NGO組織的成員,她的團隊在2005年年初曾經做過一個規劃,希望募集到200萬元左右的資金,為甘肅一個貧困縣打1000口水井,
但是她說,這個工作的成效是“零”——整個2005年,她們沒有募集到任何一筆資金。12個人,一年的工作總結,就是個“零”字。 同日上午,另一個NGO——中華環保聯合會——發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過去一年中,全國2768家環保民間組織,有22.5%的機構基本沒有籌到經費,81.5%籌集經費僅在5萬元以下。而與此同時,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現有從業人員總數已經達到22.4萬人,其中全職人員6.9萬,兼職人員15.5萬。 在這些冰冷的數字面前,一派火熱的環保NGO,何以維持,成了當下的新問題。 “這是一次摸家底的行動” 于4月22日公開的這項結果全稱為“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現狀調查研究”——從2005年7月開始,中華環保聯合會(下稱聯合會)聯合專業調查機構,利用半年的時間對中國從事環保工作的民間組織進行了全面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民間環保組織(NGO)從1995年開始在中國開始進入飛速發展階段,至2005年年底已經達2768家。 與此同時,“環保民間組織活動領域也從早期的環境宣傳、特定物種保護等,逐步發展到組織公眾參與環保,為國家環境事業建言獻策,開展社會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推動可持續發展等諸多領域。中國環保民間組織正在走向成熟階段。” “這是一次摸家底的行動”,該會副秘書長汪冬青說,這是迄今為止對環保NGO最為詳盡的調查。 支持這個觀點的是,在過去數年間尤其是2005年,中國環境NGO在涉及民眾環保知情權和環境安全權益等方面,獲得了社會公眾的高度肯定。尤其是在去年年初的圓明園防滲工程事件和“降低空調能耗”工作中,越來越多的環保組織開始走向前臺。 而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同樣證實了這樣的說法。 此前,王玉慶曾經隨一個代表團出訪英國——在這次出訪中,一位英國外交部負責對外援助的部門官員主動與其聯系,稱“收到了一份由中國環保NGO寫給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信件”。 在這份信件中,該組織詳細介紹了中國藏羚羊的生存現狀,并稱“必須要借助外部力量遏制藏羚羊制品在歐洲等地的銷售,打擊消費市場從而保護藏羚羊”。英國政府據此與王玉慶接洽,希望與中國環保部門深入合作,多方努力保護藏羚羊類的珍稀動物生存。 王玉慶說,這樣的案例說明,“應該充分肯定環保NGO的價值和作用”。而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也在不同場合對NGO的作用進行了大力肯定。 但根據聯合會的調查報告,這種來自高層的肯定并沒有成為支持中國環保NGO發展的有力武器。 報告認為,由于對我國環保民間組織了解不夠,特別是對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組織的類型、數量、作用、社會影響、生存和活動狀況等總體情況不清,一些政府部門對環保民間組織的發展缺乏熱情和支持。 此外,目前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的法律與政策環境還很不健全,社會和公眾的參與度不高,環保民間組織也因此在開展活動、吸引人才、籌集資金、招募志愿者等方面遇到很多困難和阻礙。 而由此帶來的直接后果是,我國76.1%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固定經費來源。由于經費不足,超過60%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自己的辦公場所;96%的全職人員薪酬在當地屬中等收入以下水平,其中43.9%的全職人員基本沒有薪酬;有72.5%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能力為其職員提供失業、養老、醫療等福利保障。 NGO“真空”地帶 在聯合會報告公開之前,曾經有另外一份報告被遞交至國家環保總局高層手中——在這份名為“中國環保NGO——存在帶來改變”的報告中,一些專家認為,費用問題是困擾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生存和發展主要問題之一。 該報告認為,問題的根源在于,依據中國目前的法律,大部分環保NGO不具備募集資金的條件。一方面是做事需要基本的資金、人力,另一方面是政策滯后,缺乏募集資金的管道和合適的方式,以及開展工作的過程中面臨合法性的問題。 但根據聯合會報告,2005年中國環保NGO組織總共募集到29.77億元資金,但絕大多數資金是由僅占有全部NGO數量10%左右的擁有官方背景的機構完成。 在學者們看來,這種趨勢表明,目前國內環保NGO的“貧富差距”已經形成——擁有官方背景或者與官方形成良好互動關系的NGO更容易獲得資源和資金傾斜。這種組織生態最終導致了一個趨勢,“少量的NGO掌握了大量的資金,而最需要資金的草根NGO,卻生存艱難”——在這種前提下,與政府機構維持良好關系成為看得見的優選。 因而,調查報告顯示的一種趨勢是,95%以上的環保民間組織遵循“幫忙不添亂、參與不干預、監督不替代、辦事不違法”的原則,尋求與政府合作;61.9%的環保民間組織認為擁有與政府直接溝通的正常渠道;選擇與政府合作的環保民間組織為64.6%,選擇既非合作亦非對抗的有32.1%。 這種現狀實際上在國內實行的NGO管理模式上也得到驗證。民政部辦公廳副主任胡建林說,目前國家對NGO的管理實施的是雙重管理體制:一個民間組織需要有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兩個政府部門來管理。 然而,自下而上由民間發起的NGO很難找到業務主管部門,因為很少有政府部門愿意為此承擔責任和風險。大多數的NGO也因此無法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而成為合法的社會團體,而只能以其他注冊形式存在。根據聯合會調查報告,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在各級民政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率較低,僅為23.3%;有63.9%的在單位內部登記(學生環保社團在學校登記)或工商注冊為民辦非企業;仍有部分環保民間組織未辦理任何注冊登記手續。 轉型之路 在行內人看來,調查數據卻顯得有些意外。專門從事NGO研究的北京大學丁元竹教授說,國內環保NGO并沒有他預想中的那么大數目,“一直以為國內環保NGO至少有上萬家”。 這使他意識到,“不穩定”是上述組織面臨的最大的問題。 這也是中華環保聯合會進行這項調查的初衷。汪冬青說,這項工作在去年聯合會成立之始就已經著手,為了強調調查的公信力,他們主動請求國家環保總局和民政部對此進行了相關業務指導——而記者拿到的調查小組領導名單中,來自上述兩個部委的司局級干部占了相當比例。 這使得該調查擁有了另外的一種色彩——中華環保聯合會本身也是一個NGO——不過,自成立之初,它就已經具有特殊色彩,在它的理事成員中,有超過100名的原部級副部級官員。 相對于其他被定義為草根的NGO,中華環保聯合會在某種程度上充當著一個形象符號——汪冬青說。 而這個定義也和目前國內NGO的生存現狀相同。在現有的2768家環保民間組織中,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有1382家,占49.9%;民間自發組成的有202家,占7.3%;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共1116家,占40.3%;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大陸機構68家,占2.5%。 一個NGO的官員說,這反映出了一個趨勢,“NGO都認識到了與政府保持一致,取得政府的認可,是活動成功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在與政府進行互動的過程中,NGO采取的策略是先積極主動地和政府溝通,取得政府的信任和認可,在此基礎上,再推進進一步活動”。 而這個正是中華環保聯合會進行調查的最終出發點。汪冬青說,調查最終表明:民間NGO正在成為一種新型力量,它們將工作重心放在了推動經濟發展和解決社會問題上,“以政府所期望的方式起到了政府所期望的作用”——所以“政府應轉變職能,將部分環境公共服務職能交由環保民間組織實施,從而為環保民間組織提供堅實的資金和物質基礎”。 在很多NGO看來,這種定義有可能成為中國環保NGO明顯的轉型標志。 與此同時,政府系統也在調整針對NGO的態度——據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證實,目前國家環保總局已經正式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建議,希望稅務系統能夠在處理針對NGO組織的相關捐款和募捐中,采取免稅等優惠政策,“而且能夠將這種政策手段面向所有合法的NGO”。 在此之前,僅有11個環保NGO能夠享受免稅或者稅收優惠政策,甚至連一直被稱為“特殊”的中華環保聯合會都無法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