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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博弈:一場難以化解的“江湖恩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8日 15:07 中國電力新聞網

  作為上游行業的煤,價格如果提高,那么作為下游行業的電,就有成本消化的問題。煤電多年的積怨實際上是“計劃”和“市場”的博弈。

  被寄予厚望的“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后稱電煤會)看來更像是一出鬧劇。煤企與電企都沒有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后稱發改委)的賬,未能就重點合同電煤價格達成一致。多數合同“有量無價”,合同量也同比減少17%。如果不是發改委最后時
刻的一紙“限時令”,此次電煤會恐怕又將成為一場馬拉松式的談判。

  2005年12月底,發改委宣布放開電煤價格,業內普遍認為今年的電煤會將會達成許多突破性的協議,甚至真正有可能實現“煤電互動”,為煤電聯營打下基礎。然而從1月1日開始,煤電雙方均是按兵不動,價格分歧依舊。

  迫不得已的發改委“祭出”了《關于繼續做好部分電煤價格協商,保障2006年煤炭電力生產供應的緊急通知》,要求尚未簽合同的部分重點煤炭、電力企業,必須抓緊時間,在2月份之內完成全年電煤合同和運輸合同簽訂任務。迫于政策的壓力,博弈雙方達成了暫時的妥協,但是其糾結已久的恩怨依舊難以化解。

  煤炭“價格雙軌制”的尷尬

  真正的煤電博弈始于1993年煤炭價格放開。

  按照政府當時的理念,要進行市場經濟改革,首先要有市場化的企業,而企業市場化的關鍵則在于“自負盈虧”。在這一思路指導下,煤炭企業所獲得的財政性補貼日漸減少,相反,各地政府對所屬煤炭企業的利稅標準卻越來越高。再加上計劃經濟模式下的定價機制,使得煤炭業頓時陷入全面虧損的狀態。

  在當時的環境下,電力價格的彈性遠遠不如石油產品,電力價格的變動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影響也難以預計。出于種種原因的考慮,主管部門最終采取了折衷的態度,即部分放開煤炭價格,采取“價格雙軌制”的政策,從此,電煤市場就一直處于“計劃煤”與“市場煤”的雙重價格體系之下。也正是從這一年,煤電兩大產業之間的關系由“煤從屬于電”轉變為“煤電互搏”。

  2001年以后,煤炭價格改成由政府協調下的企業協商,但是由于中國電力正處在改革的敏感時期,為保證電力改革的平穩過渡,國家“有形的手”依然操控著煤炭市場。

  據統計,自1993年放開煤炭價格以來的13年里,絕大部分時間段是市場煤價高于重點煤炭合同價,這期間電力部門與煤炭企業以國家重點電煤合同形式簽訂的煤炭供應量為20億噸,由于這20億噸煤是煤炭企業以低于市場煤炭的價格銷售,僅此一項,13年來煤炭企業實際少收入約328億元。在2003年的長沙煤炭訂貨會上,這一多年的“積怨”終于全面爆發。電力部門自始至終堅持“三個不能改變”——按2002年煤炭訂貨合同“價格不能改變、合同條款不能改變、訂貨基數不能改變”,而由于供應緊缺獲得發言權的煤炭企業并不買賬,致使煤電矛盾不斷升級。

  盡管由于煤電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納入市場“無形之手”的操控之中,但是就我國目前現狀,價格雙軌制非但沒有將市場與國家調控有機結合起來,反而形成了“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雙手互搏的尷尬局面。

  “計劃”與“市場”的矛盾

  目前我國的電力結構中,火電占了70%以上,而我國發電用煤的消費量也占到了煤炭總銷量的60%以上。煤、電本應該唇齒相依,但2001年以來,我國煤炭市場一掃多年來的低迷狀態,煤炭價格迅速飆升,2004年發改委雖然制定了煤電價格聯動方案,但是無法阻止煤、電兩大行業的利益博弈。

  中聯煤炭集團總經理劉建中說,煤電雙方應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雙方應該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煤炭工業協會副理事長武承厚更是直言:“煤和電永遠是互相離不開的,煤鋼互保,煤電互保、煤電聯營,煤鋼聯營這都是我們發展的趨勢,這兩大行業不應該作為對立面,而應該是親兄弟。”

  但是兩大行業最終還是刀兵相見了,是什么讓煤電“同室操戈”?

  業內人士認為,煤電雙方不僅僅是價格之爭,而是計劃與市場兩種體制、兩種經濟模式的強烈碰撞。中國二十多年的改革進程中,電力改革從一開始就以“行業特殊”、“供電安全”為由,將隔阻供需雙方交易作為改革的前提,政府把配置資源的權力移交給了電網公司,并允許電網通過隔阻供需交易獲取經濟利益。而“廠網分開”又進一步免除電網保障供電的相關責任,“競價上網”將為電網創造一個極為誘人的只賺不賠的盈利模式。總之,電力改革的結果使電網公司既不需要為“拉閘限電”對用戶進行賠償,也不需要為電廠發不出電承擔經濟連帶責任,合理合法地擋在供需雙方之間,成為惟一的“總賣家”和“總買家”。

  由于電力改革沒有堅持按照“市場化”的方向開展,依然要受到國家“價格雙軌制”的照顧,致使上游產業煤炭行業的利潤得不到保障,矛盾激化自然在所難免。

  “在煤電之爭的背后,是巨大的區域差距和行業差距。”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秘書處副秘書長鄭勇說。而面對近兩年的“煤荒”之說,貴州煤炭行業一負責人直言:“有煤,他們是不愿拿錢買煤,真正的原因就是想以此舉給政府施加壓力,阻止煤炭漲價并盤剝上游產業的利潤,以利于自己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僵局待破

  “電煤價格放開是大前提,資源價格改革要求必須走出這一步。在煤炭供應從十分緊張轉為供求基本平衡之際,適時放開價格是較好的時機。”針對電煤會上煤電雙方價格分歧較大的問題,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副局長朱宏任表示,國家對電煤價格實行“放開、穩定、監管”三原則。

  “放開不是一味放開,前提是電煤價格保持基本穩定。”朱宏任進一步表示,如果電煤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國家還是要采取一定的監管和控制措施。朱宏任表示,發改委將繼續積極推進資源價格特別是定價機制的改革,最終要通過價格靈敏地反映出資源的稀缺度和市場供求形勢。

  發改委的三原則直擊煤電紛爭的要害,價格機制的轉變,有可能直接改變煤電博弈膠狀的僵局。大同證券分析師祁永軍指出:“一旦將主導權交予市場,煤電博弈僵局將被打破。”

  政府主管部門下決心抽身產業間的爭執,不再居中做調解人,取消計劃煤和市場煤的雙軌制,力圖讓市場說話,這正是為改變尷尬的現狀而做出的努力,但能否經受住市場的考驗,就只有時間才能證明了。

  煤電博弈大事記

  1993年,國家宣布放開煤炭價格,實行電煤“價格雙軌制”。

  2004年12月中旬下發《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的通知》,標志著我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已經正式啟動。

  2005年秦皇島“全國煤炭訂貨會”易名為“2005年度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會”,當時,國家的意思是想通過更名來表示,政府部門不再直接干預煤電的市場交易行為。

  2005年4月底,為解決自2003年6月以來煤價上漲對發電企業的影響,我國實行了首次煤電聯動方案:自2005年5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上漲了2.52分。

  2005年6月初,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改革電煤價格形成機制。

  2005年12月底,發改委宣布全面放開電煤價格。

  (摘自:《小康》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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