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遲明霞 周勇剛 13日北京報道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辦、國家統計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務院國資委近期下發通知,決定從2006年開始,在鋼鐵、有色、煤炭、電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紡織、造紙等9個重點耗能行業組織開展千家企業節能行動。
記者今天從國家發改委獲悉,2004年千家企業的綜合能源消費量為6.7億噸標準煤,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33%,占工業能源消費量的47%。通過開展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十一五”期間將能實現節能1億噸標準煤左右。
《通知》對節能工作提出6條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統計制度,定期報送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加大投入,加快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建立節能激勵機制;加強節能宣傳與培訓。
《通知》還提出了7項保障措施:依法加強節能監督管理;實行強化節能的財政稅收政策;重點支持一批節能降耗重大項目和示范項目;建立節能技術推廣新機制;總結、表彰和獎勵先進典型,定期在千家企業中推選若干“國家節能先進企業”和“全國節能先進個人”;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加強綜合協調。(14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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