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力領域,哪類新能源才是火電最有可能的替代能源?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談到了風電:在再生能源中,目前技術成熟且裝機容量較大的,只有風能發電。
中科院廣州能源所所長陳勇也對記者推薦風電:國內如果一直堅持推進新能源電力
發展,風電將有一天將取代水電的位置成為第二大發電來源。
得出此結論自然是有憑有據:我國風能資源儲量豐富,據初步估算,我國陸上離地面10米高度層的風能資源總儲量為3226萬兆瓦,可開發的風能資源量為253萬兆瓦;近海(水深不超過10米)區域,離海面10米高度層的風能儲量約為750萬兆瓦。因此從宏觀上看,我國具備大規模發展風力發電的資源條件。至2005年底,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已達130萬千瓦,增長率為65%。有15個省、區、市建設了61個風電場,其中國內生產的600千瓦和750千瓦風電機組占當年新裝機容量的28%。
技術爬坡
在國內,一個事實不可忽視:豐富的風力資源與現有利用率的反差巨大。
陳勇談及此事時介紹:風電業經過20年的發展,風電場總裝機容量還不到全國電力裝機的0.5%,而且大部分風電設備依賴進口。包括輝騰錫勒風電場在內的我國主要風電場,所使用的風電機組共有94臺,除去GE公司的10臺機組和中國萬電公司提供的一臺尚屬試驗性質的機組外,其余83臺機組是由丹麥NEG—MICON、德國NORDEX等4家國外公司提供的。
好在這種狀況已經引起了國內企業的足夠重視。
就在上月中旬,來自全國各地的六家科研院所的工程技術專家、三家風電裝備企業和來自北京的幾家投資公司坐到了一起,目的只有一個:對“全永磁懸浮風力發電技術”的投產進行可行性研究。
這項由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廣州中科恒源能源公司、蘭州環優磁機電公司共同研發的新技術在廣州通過鑒定,一旦應用將比傳統風力發電機的風力發電量提高20%左右,并能為風電市場平均節省15%的投資,從而可使一直以來居高不下的風力發電成本控制在0.4元/度左右,與水電、煤電相差無幾。目前,這項技術吸引了足夠的注意,丹麥、韓國、印度等國的政府機構已前來洽談有關技術交流合作事宜,山東、湖南、湖北、內蒙古等省區紛紛拋出繡球,希望項目生產基地落戶。
此外,再加上我國目前已經掌握的600千兆瓦定槳距失速型風電機組的總裝技術和其他關鍵部件,如電控、發電機、齒輪箱等的設計制造技術等,風電機組實現了國產化批量生產應該是到了“水到渠成”的階段。
聞“風”而動
根據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風電發展中長期規劃目標,要在2020年實現風電裝機容量2000萬千瓦,由此將產生每年大約100億元左右的市場容量。
瞄準這個最具成長力的產業,上海電氣、國電集團、魯能、國華等國內大型企業聞“風”而動,紛紛進入風電市場。
頻頻聞“風”而動的還有國外的風電巨頭。
在不久前開幕的上海國際風力發電展覽會現場,美國一家最大的風能電力公司展示了其最新的風電設備,并表示將中國列為其未來重點銷售區域。此次展會已經有12個國家的主要發電機組商參加,“目標其實就是希望中國市場能更多地使用他們的設備!
3月31日,世界第六大風機生產商蘇司蘭能源(天津)宣布,由其投資6000萬美元的天津整體風力渦輪發電機生產廠動工奠基,整個工程預計將于2006年8月投產。
這對風電裝備的國產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從事風電事業的中科恒源能源公司老總曾智勇說,我們如果能以較快的速度推進產業化,就可搶占世界風電設備市場的份額,目前最重要的問題首先是將我們的技術迅速推向市場,進行成果的產業化生產;其次是加快研發新的產品,特別是大容量機組。這兩者都需要巨大投資,僅開發經費一項就需要3000萬元以上,而要建成一個年產100萬千瓦風機設備的生產基地,總的資金需求達5億元。資金短缺,目前正成為企業最頭痛的事。
政策配套
為進一步鼓勵更多的企業投入到風電設備國產化中,國家將在可再生能源發電上采取一定的價格優惠措施,以鼓勵風電產業的發展。
自去年2月《國家可再生能源法》通過以來,風電發展的宏觀環境更為有利,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的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類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特點和不同地區的情況,按照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經濟合理的原則確定,并根據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的發展適時調整。同時,建議風電推行保護電價加鼓勵電價模式的激勵政策,培育穩定的風電市場。
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風電特許權實施的支持度大,但有效性不足。應當看到,在我國法律體系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條款中,對于發展風電產業的規定非;\統,缺乏明顯的可操作性。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我國地方有關風電方面的立法幾乎還是空白,中央有關政策出臺了,但在地方卻缺少配套性實施細則,這也是導致相關法規缺乏可操作性的重要原因。“全永磁懸浮風力發電技術”這項產業化前景看好的風電新技術,由于相關鼓勵發展政策不明朗,落戶在哪里仍不得而知。
曾智勇最后告訴記者:在風電裝機總量這樣微小的情況下,風電與常規電源上網的電價之差在全國分攤,給予風電合理的較高電價是完全可行的,其結果是能夠較快培育出本國的風電設備制造能力。我國國產的風電機組比國外同類型產品成本低20%,但我國能夠成批生產的產品是國外10年前的技術,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在風電產業尚處起步階段時,要扶植這個產業趕上國際主流水平,除了國家科研投入和資金支持外,從政策上和法規上給予風電項目比常規電源項目收益略高的上網電價才是可持續的、才能培育出健康的市場,當風電產業鏈的源頭————風電機組制造業成長起來以后,才能形成真正的市場競爭,最終降低成本。(來源:《經濟日報》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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