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亮
編者的話:
完美遭遇的風波反映了目前諸多直銷企業面臨的兩難境地,在直銷牌照發放前的“過渡時期”企業不得不在“適應《直銷法》作調整”與“穩定經銷商”之間權衡、取舍。
在加緊申請直銷牌照的關鍵時期,“人氣指數”逐漸升高的完美公司內部發生了波動。近日記者獲悉,近百名完美專賣店店主將聯合起來,共同抵制公司的“新政”。
這是繼雅芳、如新之后,又一起經銷商“逼宮事件”,體現了直銷企業在“適應《直銷法》作調整”與“穩定經銷商”之間的兩難境地。
開店新政引來不滿
近日,一位完美經銷商向記者反映,有完美經銷商在專賣店之間大范圍地發出了倡議書,倡導完美專賣店店主聯合起來共同抵制完美公司。原因是完美公司在開店事宜上采取了一些“新政”,即:1.加盟需要繳納兩萬元的抵押金;2.賬戶余款需要3萬元以上才可以領取;3.訂貨金額必須高于3萬元。該完美經銷商表示:“這3個條款使公司無形中無償占用我們8萬元資金,致使多數的經銷商搭上自己的網絡工資來貼補開店的費用。”
據了解,響應倡議并聯合起來的專賣店店主已經有了上百家,他們正準備向中山市完美總部尋求溝通。
完美公司法務部經理徐維平同時收到了一份專賣店主郭林江(音)給他們寄過來的函。徐向記者表示,公司沒有收取特許經營加盟費,為了保證經銷商誠信經營而收取的兩萬元加盟保證金還是會還給投資人的;專賣店是“獨立投資獨立經營”,完美公司只是以合同的形式授權經營;公司目前正在準備申牌材料,專賣店審批業務公司沒有暫停。
特許加盟的雙重作用
這次風波體現了直銷企業快速開店的心態,特許加盟無疑是其法寶之一。最重要的是這種模式可以規避政策風險。
如直銷企業日暉,這家原屬于“十家轉型企業”之一的企業甚至于去年11月表示退出直銷,并合法報批了“特許加盟店方式”進行業務拓展。完美則在1998年被批準轉型后以專賣店的模式經營直到現在的。經營模式基本是直營店、特許加盟、自由連鎖店等。
客觀上講,特許經營屬于一般性的連鎖經營方式,企業無須申請直銷牌照,并不受直銷條例的約束。
業內某公司一位高層也向記者表示:“企業可通過開店避免多層次嫌疑,可通過專賣店逐層下發傭金來化解風險。”
按照完美公司總裁胡瑞連的計劃,2005年底完美專賣店要達到4500家,今后幾年將超過5000家。目前完美專賣店總數約3700家。所以在沒有下放直銷牌照的日子里,完美更是加速開店步伐。
大成律師事務所的劉忠律師對此表示,嚴格地講,完美這種方式與《直銷管理條例》是有出入的,它們打著特許經營的模式做直銷,實際上是打了“不是直銷企業就不受《直銷法》約束”的“擦邊球”。
小的經銷商受影響大
近幾年來,比起雅芳與仙妮蕾德的專賣店來說,完美的拓展相對緩慢。據知情人士透露,此舉皆因完美公司對直銷商申請專賣店的審批相當嚴格,其目的是為了保證“開一個專賣店要帶活一個地區”。完美是要達到一定級別的經銷商才可以向公司提出開店申請。一位接近完美的人士說:“嚴格的標準之下,完美開拓的專賣店在面對未來的直銷洪流時,將具相當強的抗震能力。所以要求專賣店買貨的量也就特別大。”
據了解,盡管開一家完美專賣店的成本很高,但按目前完美的獎金制度,專賣店打折賣貨仍會有16%的利潤可賺,所以大多數人還是愿意“忍痛”開店。
一個顯然的事實是,完美的新政策對新開專賣店影響頗大,這些新店大多團隊小,業績不太高,資金周轉困難,公司一有政策變動這些店就會損失,造成“業績大的高級別的經理狂賺、小店小級別經理狂賠”的局面。
轉型企業的兩難境地
完美遭遇的事實上是目前許多直銷企業難以化解的問題。拼命增加專賣店的數量,從“適應、調整”的角度講本來是一件好事,但現在卻成了轉型企業的負累。
商務部給了當年10家外商投資轉型企業將近一年的“過渡期”,時間到2006年12月1日止。在此之前沒有獲得正式直銷牌照的企業,將無法繼續在內地開展直銷業務。
對企業來講,既要適應《直銷管理條例》的要求積極申請牌照,又要維護經銷商的利益以穩定銷售網絡,對于在中國內地的(準)直銷企業來說,的確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雅芳在最早獲得“直銷試點牌照”時,曾發生了專賣店主逼宮總部事件,專賣店與直銷人員的利益權衡問題也擺在了雅芳高層管理者面前。如新也發生了類似事件。完美也步其后塵。在“過渡期”企業需要的是高超的管理“平衡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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