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徐萬國 晉城 北京報道
3月18日,山西省晉城市,街頭巷尾一如既往地流傳著關于煤和電的財富話題。然而,在城北20公里之外的巴公電廠,靜謐之下暗藏著慌亂迷茫。
“我們已經兩個星期沒有上班了,大家都人心惶惶。”巴公電廠姓胡的職工一臉焦慮
地告訴記者,廠里上上下下都意識到,作為國家2002年就要求關停,卻一直僥幸維系至今的巴公電廠,現今已至窮途末路。
面臨關閉命運的不僅僅是巴公電廠,這個春天,隱匿了近三年的“小火電整頓風暴”突然再度降臨全國。導火索是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的《關于做好小火電機組關停調查工作的通知》。
特別之處是,這份通知在要求各地對1999年以來小火電機組關停情況進行核查的同時,再次羅列了1999年至2010年間第一批須關停的近700家小火電廠,裝機總規模達1601.256萬千瓦,占全國總裝機容量的3.2%。
更為重要的是,“由于這僅僅是國家發改委發出的第一批小火電機組關停清單,接下來可能會有第二批,乃至第三批。”起草小火電關停文件的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電力處的有關人員對記者表示,這次核查不但是國家對前幾年小火電整頓的一次大盤點,更是加強小火電整頓力度的信號。
8年整頓路漫漫
分析關停清單可以看出,這近700家小火電廠,除了64家是最新要求關閉的之外,600多家為2002年前要求關閉的。關停的對象是單機容量為12萬千瓦以下的小火電。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稱,“自1999年以來,原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及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在關停小火電機組工作中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區仍存在未按要求關停小火電機組的問題。”
追溯起來,“小電廠整頓”的話題已經有8年的歷史。1999年,原國家經貿委出臺833號文件,要求單機容量在5萬千瓦(含)以下的中級低壓常規機組在2000年前關停,同等容量的高壓常規機組在2003年前關停。
此后的2002年9月和12月,原國家經貿委又連續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關停小火電機組的名單,數量達173家之多。
但是,這些關停令并沒有完全解決小火電泛濫的問題。記者注意到,在發改委最新出臺的小火電關停機組清單中,原本應在2005年前就關閉的機組,就達到1100多萬千瓦。
在山西省晉城市巴公電廠,記者了解到,這家電廠1至3號機組均為1.2萬千瓦。早在2000年,國家就對1號、2號機組下達了關停令。2002年,國家再次對1號和3號機組下達關停令,但一直沒有關。
再例如,侯馬發電廠是山西省侯馬市最大的污染企業,按要求必須在2000年就關停的發電機組仍然在帶病工作,大吐濃煙。該廠領導解釋說,主要是因為電網結構和局部缺電,所以現在還在服役。
缺電,這幾乎成了所有該關而未關的小火電得以僥幸為繼的理由。尤其是2003年開始,“電荒”席卷全國各地,有的地方政府為了鼓勵小火電機組發電,不惜劃撥財政補貼。從1999年開始持續了近5年的小火電整頓風暴戛然而止。有的地方甚至一邊關停小火電機組,一邊繼續開工建設新的小火電機組。
直到2005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趨緩,國家發改委再度啟動新一輪電整風暴:要求從2005年至2010年分階段關閉534.55萬千瓦小火電機組。
但是,由于近兩年的小火電瘋長,小機組投資少見效快,地方政府不但可以獲得可觀的財政收入來源,還可以緩解地方電力供應。種種壓力之下,關停小機組的政策效力大打折扣。
以中部某省份的省會城市為例。2005年8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50號公告發布,羅列了2010年前須關閉的小火電機組名單,但同年8月26日,一些小火電企業就接到了該市發改委下發的函:“中外合作、合資、外方獨資電廠中按程序報批,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合同約定的運營期限予以關停”。
“這等于給中外合作、合資、外方獨資的小火電拉開了得以幸存的口子。”如當地的某電力公司,按照要求,該公司2×2.5萬千瓦機組應在2006年關停。而在該公司接到市發改委的復函中卻稱:“經審核,你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合資期限1993-2013年,公司所屬2×2.5MW發電機組不在2006年關停范圍。”
類似“幸免于難”的還有一批外資企業。很多地方的小火電為了逃避關停厄運,甚至搖身一變成為垃圾發電項目,打著垃圾發電的幌子,行小火電之實。
大限已至
不過,這次關停的政策力度卻與以往大為迥異。
“以任何借口拉開小火電的生存豁子,都是與發改委文件精神相違背的。”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電力處的上述人士表示,不管什么性質的小火電機組,一旦列入清單,都必須按時關停。
這位人士表示,自規定關停之日起,電網企業不再收購其電力電量,燃料企業不為其提供燃料,銀行及有關金融機構不為其提供貸款,土地將轉為其他用途,交通運輸部門不予安排運力,水資源管理部門應將用水指標轉為他用。
發改委還要求,實施關停的小火電機組,不得私自對外轉供或解列運行,關停后要就地拆除報廢,不得易地使用;關停小火電機組與老舊機組替代改造項目核準掛鉤,凡不按關停要求關停小火電機組的地區,不核準相關的擴建改造項目。
“看來這一次再也沒有僥幸余地了,大限已至。”巴公電廠的胡姓職工嘆息道。
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通過核查該關卻沒關的小火電要立即關閉。最新擬定的64家小火電機組將分階段關停,除了2005年計劃關停的28.65萬千瓦之外,2006年計劃關停100.3萬千瓦,2007年計劃關停192.1萬千瓦,2008年計劃關停110萬千瓦,2009年計劃關停53萬千瓦,2010年計劃關停50.5萬千瓦。
3月20日,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06〕11號),再次強調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依法關閉一批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產能力,對淘汰的生產設備進行廢毀處理。這個適時出臺的通知,使國家發改委的關停小電廠風暴,獲得了國務院的支持。
電力結構調整起錨
中央想關停小火電,地方政府極力袒護小電廠的生存。小火電的背后,實質是“罪”與利的博弈。
國家發改委稱,關停小火電是“為了加大節能降耗力度,促進電源結構調整,切實轉變增長方式”。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解決小火電能耗高、效率低、污染嚴重的問題。
據了解,一臺30萬千瓦的發電機組,每發一千瓦時電的煤耗約為330克標準煤,一臺60萬千瓦超臨界發電機組每發一千瓦時電的耗煤為300克標準煤,而13.5萬千瓦及以下機組每發一千瓦時電耗煤為350~400克,個別的甚至高達700克左右,比30萬千瓦機組約多耗煤15%以上,比60萬千瓦超臨界機組約多耗煤26%以上。
在熱效率方面,安裝60萬千瓦超臨界機組的電廠熱效率達41%,30萬千瓦機組電廠的熱效率為38%左右,而安裝13.5萬千瓦及以下機組電廠的熱效率都在35%以下。以一個100萬千瓦的電廠為例,如果提高百分之一的熱效率,耗用同樣的煤每年就可以多發電近一億千瓦時。
小火電污染環境更是顯而易見之事。“小火電廢氣、廢水、廢渣一樣不少,根本沒有基本的環境措施。”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大氣與噪聲處處長汪鍵表示。有數據證明,小火電的煙塵濃度是大電廠的20倍;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是大電廠的3倍,是酸雨現象的罪魁禍首之一。
據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一位官員介紹,原國家經貿委833號文件指出,各地可根據用電(熱)負荷和資源情況,因地制宜,對小火電機組安排老舊機組替代、熱電聯產或綜合利用等改造。目的就是要解決小火電耗能高、效率低、污染嚴重的問題。但是許多地方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借熱電聯產、綜合利用之名逃避關停小火電機組。
隨著電力供需矛盾的緩解,小火電藉以為生的理由也逐漸變得蒼白無力。中電聯秘書長王永干分析指出,到2007年底,我國電力市場將會出現變化,電力供需總體平衡略有剩余。一旦電力出現過剩,小火電虧損經營將會使地方失去對小火電的興趣,關停小火電機組的市場基礎正在形成。
在整個電力結構中,火電是最薄弱的環節,這也是關閉小火電的重要因素。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電力處于3月17日發布的《電力行業2005年運行分析及2006年趨勢預測》表明,2005年,全國火電設備平均利用5876小時,下降115小時;火力發電企業在銷售收入增長19%的情況下,利潤只增長2%,虧損有所加大,應收賬款增加,負債率上升,經營狀況有所惡化。
更有分析者認為,今年下半年就可能出現區域性電力富余,這正好為我國電力迎來一個結構調整的機遇期。
王永干表示,去年我國裝機容量突破5億千瓦,而13萬以下的小火電機組容量就占1.0685億千瓦,造成行業結構不合理、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出于清潔安全生產的需要,未來以大型高效環保機組為重點優化發展火電,大型機組的界定最好是60萬千瓦以上機組。
王永干說:“在電力出現富余之時,正是淘汰落后、關停小機組,促進我國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的最好時機。”包括對火電機組“扶大汰小”的調整,對火電、水電、核電、風電等不同電源結構調整,還有對電源與電網投資結構的調整等。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趙希正介紹,如果采取強制性退出機制和“以大代小”的方式,在近5年內加快淘汰10萬千瓦及以下機組,在未來15年內逐步淘汰10萬至2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燃油機組,并以高效、環保的超臨界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作為替換的話,全國每年節省的標準煤總量將接近1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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