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3月20日電 (陳冀 高詒茜) 針對當前國際市場氣價明顯下降,液化石油氣供求矛盾趨于緩和,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也相應回落。廣東省物價局決定從20日起,改變液化石油氣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據了解,進口液化石油氣批發價格,由現行的提價申報制度改為綜合經營差率管理。各進口企業以實際進口完稅成本(新增貨源和原有庫存成本加權平均)為基礎,加上最高不超
過10%的綜合經營差率自行制定具體批發價格。綜合經營差率包括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稅金和利潤。流通環節的液化石油氣價格(含送氣費)按臨時干預措施前的定價權限由各地管理。
去年底今年初,廣東液化石油氣價格出現價格漲價異動,廣東省物價局于去年12月23日啟動了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對液化石油氣批發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即以12月23日的價格為基準,若提高其一級、二級庫碼頭槽車批發價格,須向省物價局申報。廣石化、茂名石化、東興煉廠生產的液化氣出廠價格的調整也應在當天報省物價局備案,同時還適當控制批發、零售環節的差率。
目前改變氣價臨時干預措施后,廣東省物價局要求各市縣物價部門繼續加強液化石油氣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密切關注液化石油氣市場價格動態,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努力保持液化石油氣價格穩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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