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預售房制再起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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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7日 22:19 中國產經新聞 | |||||||||
鏟除購房霸王條款 CIEN記者 馬瑞桐報道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有關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的呼聲再度高漲。 此前的2005年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建議“考慮取消房屋預售制度”。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
白鶴祥代表向記者歷數了房地產預售制度存在的七大問題: 一、法律關系復雜增加了法律風險。二、購房人缺乏擔保的法律保障。三、剝奪了購房人對實物的知悉權。四、從預售到現房交付期限過長。五、期房交易類似期貨交易容易造成房地產價格泡沫。六、“假按揭”套取、詐騙銀行信貸資金。“以小博大,空手套白狼”是不法房地產商普遍和常用的手法,而房屋預售制度為其提供了便利。七、房地產風險主要由銀行信貸資金和購房人承擔。 就白鶴祥行長提出的因房地產預售制度存在七大問題,開發商聯盟組織“中城聯盟”輪值主席胡葆森說,“如果取消了預售制,可能會出現十七個問題。”爭議之聲再度升溫,引起房地產業地震。 開發商:取消預售制生死存亡 針對此次建議,胡葆森的評價是“對房地產業沒有經過全面、深刻的調查和分析提出來的一個比較草率和偏激的提案”。“我們國家的開發商95%以上還處在一個為生存而努力的階段,這個時候如果取消了預售房制度,我預測,中國的開發商至少70%以上要在兩年內死去。中國現在有6萬家開發商,如果70%的房地產商也就是說有4萬家死去,中國的房地產業會釜底抽薪。” 對此,建設部部長汪光燾也公開表示,“現在法律上規定有預售制度,所以是否要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需要經過慎重和認真研究”。 而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則認為,“取消預售是最合理的。現在全世界只有中國在用這樣的方式,取消是和國際接軌”。可是,邱寶昌等法律專家則提出:“如果國家不對現在規定的預售條件進行修改,這個新示范合同即便出臺,也會遇到來自開發商的反對,畢竟示范合同不具備強制性。目前購房人可以和開發商自行約定,但這一思路通常不具備實際操作性。” 取消預售制該如何實施? 取消房屋預售制度是人心所向的。如白鶴祥代表建議的,設定取消這一制度后的風險影響緩沖期充分利用修改法律到頒布實施的時間空當,給市場一段自然吸收消化適應的過程。一方面應防止房地產開發大幅度縮減,供求鏈條被打破,房價在一定時期的報復性攀升,另一方面應避免由此引發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的破產倒閉而導致的市場震蕩。抑或先在房地產市場發展和市場規則相對成熟和完善的地區和城市如上海、深圳等開展試點,取得成功的經驗基礎上再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規范。 應漸進嘗試新模式 今年2月,《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范文本》2005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期房按建房進度分期付款”模式,即允許購買期房者可以根據不同時間節點或工程建設進度,分7期支付,付款周期包括從簽約到交房、辦出房地產權證的所有過程。當時有評論認為,如果通過將向“取消預售”推進一步。 另有業內人士建議: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是符合整個社會大的發展趨勢,但應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開發商如果讓老百姓有種以在銀行存款的形式向購房者收取房屋預售款,并適時向銀行一樣支付相應的利息于購房者。以這種形式將資金占用,應該更能滿足人們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