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被“宰”機場要先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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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13:59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 |||||||||
15日,首都機場與16家出租汽車公司聯合作出承諾,從首都機場打車,如果出租車司機多收旅客費用,一經認定,首都機場將對旅客先行賠付所有損失。 15日上午,首都機場與16家出租車公司、民航旅客班車公司及“的士之星”聯合發出倡議:出租車司機在運營中要攜帶并按照規定放置、張貼營運資格證件和服務監督卡。同時,按照最佳路線行駛,不故意繞行;正確使用計價器,不與乘客議價,不向乘客索要財物
此外,司機收款后向乘客提供專用收費憑證,不在專用收費憑證上弄虛作假,不多收費。如司機遇有計價器損壞、失準、顯示不全、無專用收費憑證、標志燈發生故障、車輛號牌污損等情形時,不再營運載客。倡議中還要求乘客遺失在車內的物品,司機應當及時歸還失主或者交有關部門處理,不得私自隱匿。 首都機場還鄭重向社會承諾,凡是在首都機場調度站臺經調度員調派的出租車輛,一旦發現其有欺詐、多收費和使用假發票的行為,乘客即可持發票,向首都機場調度站投訴。經認定,只要責任在出租車一方,均由首都機場先行賠付。 “在出示相關在機場打車的證明后,并提交了證據,我們會進行賠償。具體的賠償額度是:超額收費15%的,我們要全額賠償!睓C場相關負責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