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艷 北京報道
中國銀監會的一位消息人士上周說,在中國加入WTO過渡期結束后,中國不會強制要求外資金融機構必須設立為獨立法人單位。
這是銀監會對外資金融機構將要進行的一攬子調整的一部分。
該消息人士說,目前銀監會正在抓緊完成對外資金融機構相關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修改的條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
此次修訂將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疇、機構設立、企業所得稅稅率、注冊資本金、相關業務營運資金等作出調整。銀監會相關部門組成的專項小組負責這項工作。
但是他說,從監管角度考慮,為便于監管,銀監會歡迎其設立為獨立法人。分析人士認為,不排除的一種可能性是,如果外資金融機構要在中國從事某些業務、達到一定權限,則必須注冊為獨立的法人實體。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承諾的時間表,今年底,中國將允許外資銀行具有同國內銀行同等的權利,可以接受個人人民幣存款,并提供人民幣貸款。
該人士表示,銀監會還將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金作出調整。目前,按照《條例》規定,外商獨資和合資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與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根據銀監會的統計,截至2005年10月末,共有20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外國銀行在中國設立了238家營業性機構,其中獨立法人機構11家。
中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成為被討論的焦點之一。但這并不在《條例》修訂內容之內,現行稅法規定,中資金融機構所得稅稅率為33%。由于外資金融機構享受15%的優惠稅率,許多中資金融機構認為,這影響了中資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
不過這將取決于內外資所得稅法并軌進程。由于有關各方還存在爭議,所得稅并軌進程已經一拖再拖。目前最樂觀的預計是2007-2008年。
銀監會認為,在金融市場全面開放后應弱化機構的資本性質,而應以統一的經濟體視之。所以,在這份將于年底前公布的新《條例》中,除了銜接需要在新條例名稱中保留“外資”字眼外,有關內容表述均回避了這兩個字眼。
截至2005年10月,外資銀行在華資產總額為845億美元,占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2%左右。但是外資銀行在華外匯貸款總額已占我國金融機構外匯貸款總額20%左右。在華經營的外資銀行機構中,已有138家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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