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鄔靜娜
來自券商、保險公司的資金會以何種方式進入到風險投資這個行業?
清華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有限公司總裁葉東認為,在國外,大部分的券商、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捐助資金以及退休基金都是把資金委托給專門做創投的基金公司來做的!拔
們把它們稱為有限合伙人!
其中的原因很簡單,“隔行如隔山”,風險投資無論和證券還是和保險業務在理念、操作方法上都不盡相同。業內人士指出,如果保險公司直接做風險投資的話,“如何建立有效的運作機制”將是他們要面對的最大的問題。如果什么業務都做,可能的結果就是什么都做不好。
分工的發展,本身的意義就在于它降低了成本。這一點在風險投資領域也同樣成立。假設某家保險公司要組建自己的團隊來做創投,勢必要建立專門的隊伍。這個隊伍從剛建立到磨合成功也需要很長的時間。而支付給這個專門操作團隊的成本肯定要高于委托給專門的創投企業。
但問題還是存在的。眾所周知,國內的創投業發展不過5~6年,且2005年之前一直長期處在低迷期,大部分創投公司的業績也不盡理想。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尋找合作伙伴的范圍比較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創投業人士指出,券商和保險公司“不知道怎么去評估、篩選合作伙伴,更不用提如何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在國外,有限合伙人通過對三個標準的評估來選擇合適的委托人。首先是過往的業績,這是硬指標,也是最主要的指標。其次是有限合伙人愿意進入的行業。因為不同的創投公司關注的重點不同,有的側重IT,有的關注環保,有的則主要進入醫療領域,關注重點不同勢必造成創投公司的資金分布以及回報率不一樣。第三則是對團隊的考量。團隊成員的背景以及彼此之間的配合能力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投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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