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炳輝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有一個論題曾被討論多次,“先做大,再做強”,就如現在的廣交會。自1957年以來,廣交會已經舉辦了98屆,每年兩屆,每屆的成交額近300億美元。廣交會已經很大了,接下來就是要做強。大者不一定代表權威,但強者則一定會代表權威,廣交會正在逐漸發出強者的聲音。
廣交會在招展方面有了一條新政策,西部地區的流通型企業年出口額必須超過50萬美元。據廣交會的內部人員解釋,這是因為這幾年來外貿企業的數量正在減少,而生產企業的比重正在增加,所以,對外貿企業的要求做出相應調整。但這并不能解釋由于比重減少,就對流通型企業進行限制。所以,又有人解釋為,這種規定是國家為了鼓勵生產企業,限制流通外貿企業而制定的。當然,我們還可以想到另外一個問題,廣交會正逐漸發揮展會的高層次功能,已經開始有能力影響整個產業布局了。
在《參展準入管理規定》中還有一條,廣交會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一律按量化評分與優選原則的辦法安排,不得采取招標方式安排展位,展位按評分高低依次安排。這意味著,假如企業實力不夠,達不到標準,交再多的錢,也沒有辦法參展,或得不到好的展位。相信,這是無數會展主辦方渴望的現象,選擇企業而不是被企業選擇。
對于廣交會主辦方來說,出臺這些規定,更有利于提高展覽會的質量,有利于對參展企業進行管理。對于企業而言,似乎則變得麻煩了很多,要想參展首先要接受某些機構的調查和評估。另外,即便是參展了,也不一定是能夠隨心所欲,通過特裝展位、謀取好的位置在展會上做“吹牛”廣告,可能性不大了。
廣交會的規矩越來越多,對于一些企業,僅僅是提前排隊已經不能實現企業的參展目標了。看到新招展政策,總讓人不由得想到去美國前的簽證過程。當一個行業或者某個活動變得商機無限,日益誘人的時候,就會出現一條“門檻”。這條“門檻”是為了規范展會,是為了提升展會的質量,是為了展會發揮更強的功能。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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