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電將收附加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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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20:31 珠江晚報 | |||||||||
發改委:電費只會上漲幾厘錢 本報訊 國家發改委日前確定了6種可再生能源水力、風力、生物質、太陽能、海洋能、地熱能的上網電價并稱可能會向全國電力用戶收取“附加費”。 政府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
根據今年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法規電網企業應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上網,發電價格則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即通過招標確定的中標價格。 其中水力發電價格暫按現行規定執行;風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太陽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地熱能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每千瓦時0.25元補貼電價組成。 該措施將使電價變動 國家發改委并不諱言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可能會帶來電價的變動。 發改委稱《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將給電網企業建設和管理電網帶來新的挑戰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增加財務成本。因此電網企業收購和銷售可再生能源電量增加的費用將在全國范圍內由電力用戶分攤。 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極微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王仲穎表示,電網企業應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上網,但實際上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網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即使明確提出的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每千瓦時0.25元補貼電價組成”,分攤后對電價的影響可能只有幾“厘”錢。 (楊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