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水電項目與旅游項目應如何取舍,當地村民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記者在資源縣車田鄉車田村、和平村和河口鄉等地對當地村民進行了實地采訪。
“我們支持旅游項目,旅游項目對我們這里的效益好,老百姓的東西好賣一點,能給我們帶來一些收入,對我們的環境也好一點。”在資源縣車田鄉車田村入口處當地村民劉建華對記者說。
走過村口200米左右,記者采訪到了車田鄉車田村石山底村民小組組長蘭永忠,他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蘭永忠說:“發展旅游項目可以帶動一片,旅游沿線的村民都能夠有一定的收入,村民種的紅薯、蔬菜、土雞、小手工藝品等都能夠賣出去,而如果修建水電站項目只有老板能夠掙錢,對我們村民來說只有破壞而沒有經濟收入了。”
蘭永忠告訴記者,早在三年前,就有人曾表示過要在該村修建水電站項目,第一次給我4000元,讓我簽字我沒有同意;第二次給我2萬元,第三次給我6萬元的股份,但我都沒有簽字。因為我是這個地方的村民小組組長,我一旦簽字,這個地方就會遭到破壞,旅游就不會發展,整個村的村民都會怨恨我。
“但如果發展旅游項目,我們的收入就絕不僅僅是幾萬元錢的事情了。”蘭永忠略帶激動的神情說。他還為記者算了一筆經濟賬,如果每年到我們這個地方來的旅游人數有5萬人,每個人在這里消費20元錢,那就是100萬元。我們這個村200多人,平均下來每個人就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
在和平村,當地村民潘美秀、游和平、游付初等村民也表達了與蘭永忠相同的看法。但在河口鄉一個食品銷售點的村民卻不這樣認為,她對記者說,我們支持發展水電站項目,因為發展水電站項目來的人就多了,我們的東西就更好銷售了。她還補充說:“無論是水電項目還是旅游項目只要對我們有收益我們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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