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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汽車企業2010年起要負責回收處理產品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10:47 大洋網-廣州日報

  據新華社電 新發布的《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明確提出,2010年起,我國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總代理商要負責回收處理其銷售的汽車產品及其包裝物品,也可委托相關機構、企業負責回收處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環保總局14日對外發布的《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說,汽車設計生產禁用散發有毒物質和破壞環境的材料。

  《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提出,加強汽車生產者責任的管理,在汽車生產、使用、報廢回收等環節建立起以汽車生產企業為主導的完善的管理體系。有關制度將在2010年之前陸續開始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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