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確定 可能會收取附加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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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3日 08:21 新聞晨報 | |||||||||
□周凱 晨報訊 國家發改委日前確定了6種可再生能源(水力、風力、生物質、太陽能、海洋能、地熱能)的上網電價,并稱可能會向全國電力用戶收取“附加費”。 根據今年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法規,電網企業應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上
其中,水力發電價格暫按現行規定執行;風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實行政府指導價,電價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招標形成的價格確定;太陽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地熱能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每干瓦時0.25元補貼電價組成。 國家發改委并不諱言,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可能會帶來電價的變動。 發改委稱,《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將給電網企業建設和管理電網帶來新的挑戰,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增加財務成本。因此,電網企業收購和銷售可再生能源電量增加的費用將在全國范圍內由電力用戶分攤。 《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則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的費用分攤機制,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等費用,通過向全國電力用戶統一征收電價附加費的方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