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浙江分別與神華煤炭運銷公司、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分別簽署了《煤炭供應中長期合同》。按照這個合同,從次年起三家大型煤炭企業將在現有基礎上逐年增加供應量,到2010年,浙江僅從這三家煤炭企業就可以獲得至少4000萬噸的電煤供應。
據杭州海關統計,2003年1至11月,浙江省進口煤炭26.5萬噸,價值776.2萬美元,與上年同比增長4.19倍和4.61倍。煤炭主要來自越南、俄羅斯和加拿大。
2005年3月,兩家浙江民營企業與產煤大區---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簽訂了合作意向書,開發當地的豐富資源,并且返供浙江。其中,浙江中環能投資管理公司將投資120億元建設一座坑口電站,這是浙江民營企業投資能源產業以來的最大手筆。
2005年5月,浙江省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等單位發布《關于溫州民營企業在山西省投資興辦煤礦有關情況的調研報告》,稱“溫州民營企業在山西投資興辦煤礦是一種具有相當風險性的長期投資經營行為,屬于正常的市場運作”。
2005年6月,省經貿委提出:將籌建省外“煤庫”,同時呼喚浙江在各地的煤礦企業進行回哺。籌備兩個省外產煤基地,一個位于山西大同,建成后預計年產量為1500萬噸;另一個則位于安徽境內,其年產量也將達到60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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