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2月9日專電 (記者 李南玲) 深圳《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9日通過政府公報正式實施,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18個文化領域。
該《經濟政策》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的文化領域包括: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博物館和展覽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藝術教育與培訓、文化藝術中介、旅游文化服務、文化娛樂、藝術品經營、動漫和網絡游戲、廣告、電影電視劇制作發行
、廣播影視技術開發運用、電影院和電影院線、農村電影放映、書報刊分銷、音像制品分銷、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等。
對于具體領域,非公有資本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出版物印刷、可錄類光盤生產、只讀類光盤復制等文化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在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同時,在國有資本控股51%以上的情況下,非公有資本可投資參股從事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等業務的文化企業,可以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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