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追債折射中國信用環境 商業信用亟待重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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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07:22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孫晨 在賠進所有積蓄而又追債無望的情況下,海子——這個曾沖著圖書出版“暴利”而來的“書商”夢想也隨之終結。現在他又成為一名小公司職員。 一個又一個闖蕩者被“老賴”們擊垮,海子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后一個。
出版領域的追債現象從一個側面折射了目前中國的信用環境。 權威調查 追債:一個傾家蕩產的闖蕩者和他的出版生態 2006年年初,近500家民營“書商”把位于北京西南的京豐賓館擠得水泄不通,一年一次的民營圖書交易正在火爆舉行。 然而,在這繁榮的圖書交易背后,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觸目驚心的欠債問題卻一天比一天變得嚴峻。 “現在,全國出版業的欠款總額已經累計超過200億元了。”中國出版研究所研究員朱詮告訴本報記者,“如果哪一天資金鏈繃斷了,后果將不堪設想。” 業內人士盡知,在出版界被拖欠款搞得血本無歸者不計其數,而欠款者中甚至包括新華書店這樣的“大戶”。據專家稱:“欠款問題充斥了整個出版產業鏈,成為了行業大害。” 破產在“暴利行業”的潛規則中 曾經雄心勃勃的“書商”海子告訴記者,出版市場的“水”太深,他這輩子再也不想沾這行了。海子回憶說,當初他和朋友湊了80萬元做經管類的圖書,他們做的書賣得還行,但最后卻有60多萬元書款追不回來。在賠進所有積蓄而又追債無望的情況下,這個曾沖著圖書出版“暴利”而來的“書商”夢想也隨之終結,現在他又成為一名小公司職員。 海子說,他沒想到跨入這個行業的第一步就掉入了陷阱。在2004年的一個圖書訂貨會上,第一個垂青海子圖書的“老師”是一位南方某省的地區個體發行商(注:行業內大家都彼此稱呼“老師”),那人翻了翻書說他們那邊整個地區都由他來包銷,讓海子先發800本過去,并特意說只要貨一到,馬上就給海子打一半現款來,余款3個月后再結。 “他首批進貨就是800冊,并說一接著貨就打一半現款。能這樣抬舉我們,我當時特別感動。”海子說,他當時就像見著了“活菩薩”。一般的地區發行商首批訂貨就只有200本或300本書,眼前這位顯然算是大戶了。海子立刻就同意了這位“老師”的包銷要求,他當時只想到“雙方緊密合作、共同發財”。 “我的同伴當時還提了一句,要不要簽個合同?對方說,你們是新入行的吧,看看整個訂貨會上,誰跟誰簽合同啊?”海子覺得這話也有道理,不簽合同也是圖書行業內特有的規矩,大家都是“文化人”,“怎能不相信人家。” 海子很快將800冊書發到對方那里,然后開始期待回款。但是,一個月過去了,對方沒有一點消息。在海子多次電話催問下,對方終于回了不到1/10的書款。 海子開始著急了,他再次打電話過去,對方態度倒是和藹,說他們已經給海子打過去一筆款了,證明他們是有誠意合作的,做生意要有長遠眼光。面對這樣的大客戶,海子只好等待。 此時,海子不知道,他的一只腳已經邁進陷阱了。 在圖書行業,賒銷的賬期一般是3個月。于是3個月后,海子又開始電話催問對方,對方以零售商回款慢等各種借口推脫回款。 半年后,海子再次打電話過去,對方態度開始強硬,說書銷得不暢,要海子幫忙處理一下退貨。海子聽得出來,對方在以退書相威脅。但沒辦法,因為一般經管類圖書的銷售期就是6個月左右,過了銷售期還出不了手、退回自己手里就危險了。海子于是好言相勸,希望對方再努努力、幫忙把書銷出去,最后還答應繼續給對方發點新書。 接下來,海子硬著頭皮又發了200冊新書給對方。海子不敢頻繁催問,只能是心急火燎地等待。 然而,一年后,當海子再次電話催問時,對方卻突然無人接聽電話了。海子開始感到不妙,決定去看看,到了那里才發現早已經人去樓空,那個發行商“人間蒸發”了。 “1000冊書,就這么讓人坑了。”海子懊悔地說,其他地方也大抵如此,不少地方的“老師”經一再催問仍拒不回款,最后開始紛紛退書。按行里的規矩,退書的運費由出版商負擔,海子不但沒收回書款還墊了不少運費。“我一看退回來的書,鼻子差點氣歪,有的地方當初明明只發了幾十本書過去,現在卻退回來一大箱子,而且什么出版社的書都有,就是沒有我們的書。”海子稱,剩下的大部分欠款他再也無法追回。 一民營圖書發行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發行商是欺軟“哄”硬,對初次打交道的出版商,往往故意拖延打款賬期或故意只打一小部分款,目的是試探對方反應。如果出版商逆來順受,發行商就一次比一次變本加厲地拖欠,直到把出版商拖進欠債的泥潭,欠得越多,他們就越依賴發行商。如果出版商反應強烈而且后續有好書要上市,那發行商就會及時地回一次款,以便爭取新書發貨,建立較好的合作伙伴關系;如果對方沒有什么后續的好書品種,又追賬追得很緊,那就只好讓他永遠等著吧。 欠款源自“賒銷制” 與書商海子相似,在一家中央級出版社發行部工作的小余2005年底,也正為討債的事兒忙得身心疲憊。“每天早上不到8點就要出發討債,晚上11點以后回家更是常有的事。”小余說,會銷售的是徒弟,會收款的才是師傅。到年底時,出版社考核的側重點不是你在一年里銷售出去多少書,而是看你收回多少賬款。“圖書出版業的欠款現象一直存在,而且越欠越多,越來越難追。” 據小余稱,他們的欠款“大戶”多數是一些地方的新華書店,因為新華書店是圖書銷售的主渠道。“一些新華書店好像認為欠賬是應該的,你來要款或對賬,你就慢慢排著吧。”小余說,新華書店向出版社要書時,我們不能不給。但我們向新華書店追書款時,他們卻總是拖著,出版社無可奈何。“畢竟新華書店的展示效果、影響力還是不能忽視的,他們的人脈關系也是我們比不了的。” 有業內人士告知,欠款的問題正是源自出版社與新華書店之間實行的“賒銷制”,即出版社先給書、后收款。雙方之間通常也是不簽合同,有時憑一個電話或傳真就發書。通常的賬期是3個月,但是幾乎沒有一筆款能按照賬期回收的。 小余介紹,他們這樣的大出版社發行人員一年365天中有200天要在外地挨門挨戶地拜訪討債,并戲稱自己從事的是“有毒有害工種”。而為了追回欠款,“我差點連命都搭上了。”小余說:“一個經銷商欠款60萬元,我去催款時他給我倒了6大杯白酒,說一杯10萬元,我要是都喝了就立刻還款。沒法子,我強撐著灌下6杯白酒,然后就不省人事了。所幸的是,那人總算沒跟我開玩笑。” “子母債”惡性循環 記者了解到,出版業的債務鏈條并不僅僅局限于出版商與發行商之間,而是遍布了整個出版業的上下游產業鏈。 據業內人士介紹,有時發行商拖欠出版商書款很可能是由他下面的零售商引起的:由于產業鏈中大都是賒銷制,大發行商也被底下的小批發商或零售商拖欠。零售商與讀者之間是現金交易,現金到了零售商手里卻不一定及時返款,賬期被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地拖長,有時基層的小書店主因經營不善、卷款逃跑也是常事。此時大經銷商就把風險轉嫁到出版商身上,出版商又將債務傳導給印刷廠…… “發行商欠出版商錢,出版商就欠印刷廠錢,這是‘子母債’。”北京郊縣一家印刷廠負責人李某告訴記者,印刷廠與出版商之間也是賒銷制,先印書,后付賬。“現在印刷廠多得是,競爭激烈。河北的印廠就比我們還便宜。不收預付款的印廠多著呢。”李某說。 據李某透露,一些印刷廠被出版商逼急了,有時也會憋出一些“損招”——故意做盜版書。“反正膠片在印廠手里有拷貝,出版商不給錢,我們就盜他們的版,然后把盜版書拿出去偷著賣,補貼自己的應收賬款。至于盜版書會不會影響正版書的銷售,那不是印廠關心的問題。” 海子告訴記者,出版商的利潤在正常回款的情況下是20%左右。“在收不到回款時,出版商們就只能從別的地方扣下成本,比如多印書但不給作者付版稅,拖著不給印廠回款等等。” 出版業的利益一環扣一環,出版業的信用也是一環扣一環,不論哪一環出現問題,都會波及其他環節。朱詮研究員告訴記者,近年中國出版行業每年的銷售額都保持在460億至480億元之間,而目前市場上現存的欠款總額卻已經累計超過200億元,而且賬期在一年以上的欠款越來越多、數額越來越大。“如果不加遏制,這一問題將成為阻礙中國出版行業發展的一顆大毒瘤。”朱詮說。 透視 “老賴”緣何如此猖獗? 在出版行業一環扣一環的欠賬中,“賒銷制”、“包退制”和“免合同”等一些不成文的行業潛規則為“老賴”撐起保護傘,使得他們的違約失信成本極其低廉,可以恣意欠賬。 發行商的錢到哪去了? 一位出版商告訴記者,當他被套住第一筆資金時,面臨了非常痛苦的選擇:“如果退出來,那么錢就搭進去了,永遠也收不回來。如果干下去,就要繼續往里投錢、忍受發行商的拖欠。”最后他選擇了硬著頭皮繼續干下去,因為“實在舍不得讓自己的投資打水漂”。 “很多發行商不是沒錢還債,而是不想還,因為他們都在挪用這些錢干別的(行當)。”一民營圖書發行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語道破:“他們不僅干出版發行,還兼營其他行業,如房地產、建材、運輸等等。如果其他行業的資金周轉不靈、捉襟見肘時就很自然地挪用本該給出版商的回款。如果挪用后一時半會又周轉不回來,就只好讓出版商倒霉。” 這位發行公司的工作人員說,“有的地區的新華書店一方面欠了很多出版社的賬不還,另一方面卻花大把的錢把原來的書店擴建成寫字樓,然后把寫字樓出租賺錢。出版業簡直成了一些人的‘提款機’。” “一旦出版商陷入資金的泥潭,他就會很快把印刷廠和其他的上游環節的人都拉進這個泥潭。”前述發行公司的工作人員感嘆。 不平等的規則作怪 據介紹,“賒銷制”、“包退制”和“免合同”是由來已久的行業潛規則。 “出版行業的‘賒銷制’就是先發貨、后回款的交易方式。這樣的做法使風險主要由出版商承擔,發行商基本沒有風險。而‘包退制’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只要發行商一方要求退貨,出版商一方就必須無條件收貨。在出版行業,退書的運費也一律由出版商承擔,這也是不成文的規矩。” 一位出版商告訴記者。 業內人士說,“免合同協議也是出版行業的一大‘特色’,每個鏈條之間的交易基本都是建立在不簽合同、無協議的基礎上的。交易中的強勢一方總是脅迫弱勢一方跳過合同簽約一環直接進行交易,這也就為日后強勢方違規創造了便利。” “就算有合同,出版業的人也不喜歡打欠款官司,打官司的多是為版權糾紛”。北京致尚律師事務所張顯峰律師指出:“這個行業很奇怪,大家普遍對欠款不還的現象表示無奈,但真為此鬧上法庭時,又會被認為是‘小題大做’”。另外,“打贏官司,丟了市場”的這種害怕得不償失心態也使得這些出版商顧慮重重。 據介紹,在產業鏈中,這些不平等的規則總是由強勢的一方建立的。前述民營圖書發行公司的工作人員說,每年可選出版的圖書“多如牛毛”,“出版商之間競爭異常激烈,他們不敢得罪我們,因為賣書的利潤最終要在發行商環節得以實現。尤其是當我們欠了錢不還時,我們就更是‘爺爺’了,他們沒辦法的。”同樣,對于競爭激烈的印刷廠來說,賒賬的出版商也就是他們的“爺爺”,也得罪不得。于是“欠賬不還”的一幕在這一環節也被重演。而那些被少付了版稅的作者們,更是被坑得糊里糊涂。 訪談 信用整合的協調過程還很長 訪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陳新年 《中國經營報》:出版業目前的欠賬問題非常突出,有專家估算出版業的欠賬存量超過200億元,這是中國商業信用缺失在出版業的具體表現。要解決商業信用缺失問題,應該如何入手呢? 陳新年:我認為,商業信用缺失問題既已形成,其解決的出路在于亟須建立一套可供查詢的信用體系。如果交易各方的信用狀況都能公開查到,我們就能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讓失信成本很高,使失信者望而卻步。比如,出版行業就可以把出版商、發行商等的信用信息在網上公開,方便查詢,然后大家斷絕與那些失信者的交易,從行業內部制裁他們。 從宏觀上看,建立信用制度體系對整個經濟的影響也是非常大的。格林斯潘曾說,如果沒有信用制度體系,美國的GDP會降低5%~6%。而在中國,現在估計由于信用制度缺失造成經濟損失可把GDP降低10%~20%,由于統計的不完全,實際的比例可能會更高。所以,建立信用制度體系對GDP的增長有實實在在的推動意義。 《中國經營報》:目前我國的信用制度體系建立的如何? 陳新年: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一個統一的信用體系規劃。2001年,國家有關部門曾表示要出臺一個“征信管理辦法”,重點是研究如何采集信用信息以及如何傳播這些信息,但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出臺。2005年,國家有關部門指定由商務部負責起草一個關于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方案,現在草案已經完成,正在征求意見。 另一方面,目前已經有許多部門自己建立了相關的信用體系,比如工商局、稅務局、銀行、海關等等。但這些部門的信息往往都是為內部監管服務的,彼此之間各自獨立,能對外提供查詢的也很少。例如,今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這只是在銀行領域內打通了銀行之間的信息封閉,把各家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向商業銀行提供個人信用信息聯網查詢,服務于監管的。 《中國經營報》:上述部門的信用信息體系既然建設多年了,但為什么至今還不能整合起來? 陳新年:首先,現在對于能否讓全社會共享這些信息爭議較大。從法律上說,這些部門本來就沒有法定義務必須把自己建立的信用信息向社會公開。所以,應該有一些民間中介機構出面與相關部門溝通,承擔信息公開的任務。這又需要建立發達的信用中介行業。 其次,建立信用信息數據庫是容易的,但如何把這些信息整合起來、公布出去卻很難。因為這是各部門之間的利益博弈過程,這個協調過程要經歷很長時間。 我們到美國考察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美國的銀行會免費給中介機構提供信用數據,然后再購買中介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做?他們的解釋是,“我只有給出信用數據,才能得到我所要的信用報告。”這種思路對我國各部門聯手建立全面覆蓋的信用信息體系應該是個很好的借鑒。 觀察 商業信用亟待重構 超過200億元的存量債務正悄悄地趴在全國出版業產業鏈上,而且還像一顆毒瘤日益膨脹。調查表明,商業信用缺失正是這一毒瘤做大的根源。 顯然,對于既已缺失的商業信用,小修小補已無濟于事,唯有重構。那么操刀重構商業信用的第一要務必然是盡量打破信用信息不對稱的狀況,讓交易雙方的“身事背景”一目了然。 出版業內專家朱詮就提出了這樣的構想:可以抓住發行商也需要品牌推廣的心理需求,在出版商圈里建立一個權威的發行商或圖書商廈“評星級制度”,由全體出版商參與投票,對口碑信譽好的發行商可以評高星級,對信譽差的發行商評低星級或根本不予評級,然后昭告整個出版界,讓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這實在是個好主意,只是在操作層面還需詳研。 實際上,人們需要的正是類似這樣的、更為廣義的信用信息體系,它應該覆蓋各個行業,讓“五行八作”的交易者們都能參考使用。 據了解,在西方,建立信用信息體系的操刀者大致有兩派,一是以美國市場經濟中的民間信用中介機構(民間主導)為主的“美派”,另一個是以歐洲市場經濟中的中央銀行(政府主導)為主的“歐派”。這兩派信用信息構建模式各自“托生”于自己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各有千秋。 那么,在咱們中國的信用信息構建中,該依哪一派來做呢?信用專家陳新年的觀點是,結合國情,亦歐亦美,自創模式。在中國,構建信用信息體系的核心是采集數據,這恰恰是一個溝壑重重、整合成本極高的工作。信用數據往往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里,所以,在目前的形勢下,可以先通過各政府部門建立各自的“官辦”中介機構,再慢慢過渡,把“官辦”轉“民營”,逐漸推進中介機構的市場化,再逐步整合,完善、做強。 當然,鑄造這個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這需要一種從容的心態,畢竟這是個異常龐雜的系統工作。 聲音 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蔣德瓊 欠款者往往都有很多賴賬的理由,“要有耐心,堅持自己的原則,別看每天去門口‘堵’是個笨辦法,但也能收集到很多有用的信息。只要善于利用這些信息,就可以創造性地解決問題。” 據她透露:曾有一家個體承包的書店打著某單位的旗號經營,但書店老板同時還做廣告生意,經常挪用書店的經費,導致書店經營不善。許多出版社要求盡快歸還欠款,但都要不回來。她當時也去要款,同樣是碰壁。不過,她卻打聽到了一個消息:書店老板是公務員,并且還希望在官場上升遷。于是再去找他要款時,她便抓住對方不愿把做生意的事情公開化、怕影響升遷的心理,一直保持著強硬的攻勢,進行了長達四個多小時的談判后,對方終于妥協了,第二天就歸還了書款。 北京博瑞森管理咨詢公司總經理張本心 我們小出版商無力改變整個商業環境,在夾縫中求生存必須保持務實的態度。在張看來,解決欠款問題,首先要從出版商自身找原因。 先得做出真正的好書。其次,他還建議:有實力的出版商要學會“幫你的發行商賺錢”。由于圖書大多是賒銷,發行商的銷售好壞直接影響出版商的利益。所以,有人力、物力的出版商應該幫著發行商做好市場推廣,這樣會讓發行商感到你是真的在幫他,而不是要結款時才來幾個不冷不熱的電話。 資料 我國合同交易率僅為30%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陳新年介紹,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1800億元,由于合同欺詐造成的損失約55億元,由于產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2000億元,由于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 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全國合同交易只占整個經濟交易量的30%,履約率也僅有60%左右。 據商務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韓家平介紹,我國有68%的企業曾因信用問題受到損失。我國企業由于懼怕壞賬風險和賬款被拖欠,賒銷比例只有20%左右,而歐美企業達到90%以上。歐美企業壞賬率只有0.25%到0.5%,而我國企業的平均壞賬率高達5%,是歐美企業的10~20倍;歐美企業的賬款回收平均時間為37天,而我國企業平均時間為90~120天,是歐美企業的3~4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