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25日電 國家對電煤價格實行的“穩定、監管、放開”的三原則卻已悄然變為“放開、監管、穩定”。24日在京舉行的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副局長朱宏任說,電煤價格放開是大前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這一步必須走出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朱宏任表示,放開有三個前提。首先,煤炭供需關系目前
基本平衡,適當放開價格存在比較好的時機;其次,放開仍需要煤價保持基本穩定;最后,國家監管不能丟,如果電煤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國家仍要采取監控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電煤價格的調整僅是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發改委去年底形成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思路顯示,盡管改革的力度各有不同,但水、電、煤、油、土地等資源產品的價格都要改。
“我們應堅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盡管價格沒有確定,但從經濟運行的角度說,國家會積極采取各種措施保持經濟穩定增長,”朱宏任說,價格改革的方向是通過價格靈敏反映出市場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再加上資源開采的外部性成本。
按照發改委的改革思路,今后煤炭工業將建立涵蓋資源、生產、環境、退出、發展成本在內的成本核算體系,電煤價格料將參考核算得出的成本形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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