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趙燕華 高詒茜 “在檢查中我們確實發現有不少乘機炒作、牟取暴利的瓶裝氣中間商。”在1月18日召開近期內第三次液化氣價格問題新聞發布會上,廣東
省物價局檢查分局局長馬云明確表示,對于囤積居奇、消極經營的商家和廠家,省物價局現已登記在冊,目前考慮到保障供應,暫未進行處理,但在適當的時機將依照價格法“秋后算賬”。
據悉,最近省物價局先后兩次兵分多路,深入廣東各地級市突擊檢查氣價走勢以及政策執行情況。“我們確實在中間的流通環節發現了不少乘機漲價的。”馬云說,一方面,由于液化氣進口企業從訂貨到收貨期間有一個近40天的時間差,因此當前各大進口商到岸的液化氣還是在去年11月底下的訂單。另一方面,六大進口商都建有儲氣罐,在去年12月23日采取應對措施之前,庫存容量大概在12萬噸的水平,而目前廣東每月液化石油氣消費量為40萬噸。
換言之,眼下賣出的液化氣,并不是當天從供應商手里買到的氣源,而是此前的庫存。因而,氣商對于賣價有著重要的主導因素。而提前儲備氣源,等到市場供不應求時再高價賣出,其行為確實有投機炒作的嫌疑。
在檢查中,除了中間商之外,也發現源頭企業存在哄抬氣價的現象。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我們給各個進口商批的批發價,實際上已考慮到了合理的利潤水平。”據了解,在實施“提價報批”制度后,實際上省物價局批準給各進口商的進銷差價還略高于之前的水平,企業的利潤并沒受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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