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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7稿出爐 350克以下國內信仍是郵政禁臠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0日 03:01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黃海 陳姍姍 發自北京上海

  歷時一年半,《郵政法》第7稿終于揭開面紗!兜谝回斀浫請蟆纷蛉斋@悉,在第7稿中郵政部門建議信件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國際信件的速遞業務和單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國內信件速遞業務除外。相比第6稿,郵政部門沒有將350克以下(包括350克)國際速遞業務囊括其中。

  商務部現正征求國際快遞和民營快遞企業對第7稿的意見,國際快遞巨頭表示,這一修改結果似乎違背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規則。而民營快遞企業則對350克及以下速遞業務的設限提出異議。國家郵政局辦公室新聞宣傳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只是修改稿,目前還不方便發表評論。

  跨國快遞巨頭用腳投票

  亞太國際速遞協會(CAPEC)代表跨國快遞巨頭的利益,該協會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閆春林表示,新的修改稿將郵政部門的專營范圍定義過大,從重量上進行限制是對非郵政企業的歧視。“新的修改稿規定只讓郵政企業經營350克以下(包括350克)國內速遞業務,這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這一點也得到了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國際快遞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劉建新的認同,他說,第7稿混淆了普遍服務與競爭服務的概念,違背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原則。閆春林建議采用價格與重量相結合的方法來定義郵政專營范圍,限制單件重量低于350克(或更低的重量限制)但國際信件的速遞資費為國家規定的同等遞送距離和同等重量信件標準郵資3倍以上的信件除外,商業信函也除外。

  與第6稿一樣,新的修改稿還規定國家對郵政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從事信件速遞業務實行許可制度。閆春林認為,此舉違背了《行政許可法》中“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的規定”,快遞行業應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對于征收普遍服務基金,閆春林表示,普遍服務和競爭服務分屬兩類不同性質的業務,普遍服務應由國家財政來補貼,而不是由競爭服務來補貼。如果郵政部門要征收,快遞企業將不得不把這部分費用轉嫁給用戶。他認為:“國家財政來源于稅收,其中就包括對快遞企業的征稅,如果再繳納普遍服務基金,無疑是一種雙重征稅!

  民營快遞面臨生死大考

  國內一知名快遞企業的地區經理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如果將350克及以下的國內速遞業務設限,公司將沒法再做業務,因為剩下的350克以上包裹業務根本養不活公司。

  據不完全統計,上海有近6000多家企業從事快遞業務,民營快遞80%以上業務量為商業信函。在同城快遞中,民營快遞占據99%的市場份額,而郵政不到1%。劉建新說,如果不能做這塊業務,這些民營公司將難以為繼。

  上海一家做同城快遞的企業老總憂心忡忡地說:“4月份《郵政法》草案將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司已到生死存亡的時刻。”本周六,上海30多家擁有全國網絡的主要民營快遞公司將開會,邀請相關專家、法律顧問簽署一份對《郵政法》第7稿的總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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