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事件多方博弈 半路殺出11名專家支持防滲
圓明園事件起因于非科學決策,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以及政府部門的民主決策使之公之于眾,并推動了事件的發展。現在,圓明園處于某種微妙的僵持之中,其最終結果,取決于法治的尊嚴是否得到體現。
5月11日,圓明園內,被依依垂柳環抱的昔日的湖泊,依然是一個個大坑,幾乎沒有一滴水。這項湖底防滲工程自4月1日被緊急叫停以來,被挖得底朝天的大小湖泊和河道,就這樣干涸了40天,靜待事態發展。
圓明園事件似乎處于僵局之中,被期待來打破這一僵局的,是一份環境影響評價報告。5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向圓明園管理處送達正式通知,責令圓明園管理處在40天內提交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報告。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獲得批準前,圓明園環境整治工程必須繼續停工。
打破僵局的艱難第一步
但圓明園管理處要得到一份環評報告,實非易事。圓明園工程受到舉國關注,異常敏感,“環評單位誰也不愿惹這是非。”環保總局環評司巡視員牟廣豐對本報記者說。
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告訴本報記者,要做環評,難度太大,“我們幾乎接觸了北京市所有的環評單位,他們都不愿接手。”
目前來看,先對圓明園工程進行環評,是打破僵局的第一個步驟,但這第一步,卻邁了好久都走不出去。
于是,圓明園內的湖底只好繼續干著,游艇售票亭亭門緊閉,一位工作人員坐在外面的凳子上發呆。在福海旁邊的岸上,游船一艘艘地擱在那兒,無用武之地。而按圓明園的計劃,五一黃金周期間,這里應是水光瀲滟,游船穿梭。現在,毫無疑問的是,圓明園的收入大受影響。李景奇主任說:“實際上我們是最著急的人。”
圓明園方面曾多次與環保總局交涉,希望批準其放水。一位圓明園負責人甚至提出防火的理由:圓明園里面那么多植被,如果湖里沒有水,一旦火災,誰負得起這責任?
環保總局的回答是:“防火當然是你的責任。故宮里沒有水,難道就不防火了?”
國家環保總局也著急,下達了環評要求,對方卻遲遲做不了環評。公眾也在關注,圓明園事件為何突然沒了動靜,事情究竟該怎樣解決。北京地球縱觀環境科普研究中心李皓博士說,防滲膜必須盡快揭掉,因為雨季即將來臨,再不揭掉,就難以處理了。
事情處于膠著狀態。5月8日,出現了轉機,有消息說,國家環保總局下屬的環科院終于要接手環評。但牟廣豐巡視員說:“環科院做環評,具有先天性不足。”他的意思是,作為國家環保總局的下屬機構,環科院所做環評即使客觀中立,也會被人詬病。但中立的環評機構都不愿插手,這也是無奈之舉。
但5月9日,同樣來自環保總局的消息,說環科院放棄了,環評可能由清華大學來進行。5月10日的消息說,圓明園管理處已被北師大、北大的環評機構拒絕,目前正在與清華大學接觸。
圓明園僵局,似乎仍然難以打破。
圓明園事件中的多方博弈
而在此之前,圓明園事件就像一架奇怪的機器,本來寂靜無聲,突然被觸動后,很快高速旋轉,眼下,這機器又在多重力量的對抗下處于僵持的格局之中,這對抗的多重力量包括不同意見的學者,媒體,環保總局,環保人士,以及圓明園方面等等。
3月28日,因為甘肅生態學者張正春的投書,《人民日報》披露,圓明園的湖底防滲工程將造成生態危害。隨后,人民網進行了更詳細的報道。一架本來沉寂的機器突然被啟動。
社會各方投之以關注的目光。3月29日早上,本報記者致電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官員,他稱不了解情況。但隨后,這一政府機構迅速在整個事態的發展中發揮起重要作用。
但圓明園方面依然熱火朝天,3月28日后的幾天里,圓明園內,機器轟鳴,工人們將防滲膜鋪入湖底,壓上土,完成最后的工程。
這時,主管環評的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還在韓國開會,尚不知曉圓明園的這場風波。
3月31日上午,環保人士奚志農在一次活動的場合遇到了剛回國的潘岳,他遞給潘岳一份剛出版的《南方周末》,告訴他,圓明園發生了破壞環境事件,請他采取措施。
這一期本報的頭版是《圓明園埋下了什么?》,文章對圓明園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披露這一工程沒有經過環境、生態方面專家的論證,也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所謂經過了國家文物局的批準,也與事實不符。
潘岳副局長對奚志農說:“你放心,我們一定會給公眾一個交代。”
潘岳看完這一報道后,立即在《南方周末》上批示,圓明園立即停工,國家環保總局馬上向媒體發出新聞稿。就在他作此批示的一個小時后,國家環保總局向媒體通報:圓明園工程涉嫌違法,應立即停建。
北京地球縱觀環境科普研究中心李皓博士一直積極參與圓明園事件的解決,她告訴本報記者:“中國政府這樣的速度,令很多外國人感到吃驚。”
“第一個真正的聽證會”
4月1日,國家環保總局正式下達了《關于責令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停止建設的通知》,從這一天開始,圓明園工程緊急剎車,但是,這一工程所引發的“圓明園事件”,卻一下子成為中國公眾的關注焦點,而且引出中國首個“真正意義上的聽證會”。
4月13日,這個聽證會在中央電視臺的直播下舉行。從場面上來看,這個聽證會有些混亂,主題散漫,沒有質詢,像一個辯論會而不是聽證會。有的發言超出環保聽證會范疇,有的代表被哄下臺,區政府的代表一聲不響,而圓明園主任李景奇中途離席,更令人注目。
這些缺憾,環保總局歸結為經驗和時間上的不足。在聽證會的第二天,潘岳副局長告訴本報記者,如果不是事情緊急,圓明園馬上就要放水,那么,“我們可以有時間做個從容的聽證會,把一切安排得好好的。”
清華大學李?教授認為,這個聽證會在中國環保史和環保法治史上,都具有標識性的重大意義。
潘岳告訴本報記者,這個聽證會從公布、征集與會人員以至聽證本身,都是公開公平的,在至關重要的人員選擇上,也盡量本著平衡的原則。他說,他預料到聽證會上,對圓明園管理方的批評可能是壓倒性的,因此盡量滿足圓明園管理方的與會人員申請,“他們希望有多少人參加,我就給他們多少名額。”4月25日,《人民日報》也發表評論說,圓明園工程已在第一時間與“科學民主決策”擦肩而過,它的真正價值倒在于“前車之鑒”,在于它“來者猶可追”的標本意義。也有媒體稱,這次聽證會是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聽證會”。
“半路殺出”的11名專家
至此,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經媒體監督、公眾參與和政府部門依法決策,終于走上法治軌道。但是,其最終解決,并非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樂觀。這時,半路又殺出個“程咬金”。
4月20日,在北京一個“中國經濟名家講壇”上,11位專家集體亮相,支持圓明園防滲工程。他們呼吁,趕快恢復防滲工程,以免錯過時機,致使圓明園徹底干死、沙化,變成一片荒灘地。這些專家認為,在湖底鋪設防滲膜,是與時俱進的創新之舉,應該支持和提倡。
清華大學建筑學郭黛是這11位專家之—,5月9日,她對本報記者進—步闡述了她的觀點。她研究了歷史上的圓明園,認為圓明園水系本來就是靠外部給水,而且,從地質剖面來看,圓明園底下就是沙子和礫石,根本就不是濕地環境。要研究圓明園工程是否科學合理,必須把這個前提搞清楚。
但許多人質疑這些專家的立場,因為其中很多專家屬于水利部門,甚至有人就是圓明園工程的設計者。
環保總局—位司局級官員對本報記者說,“請你去問問這些專家,他們認為圓明園工程到底是否違法?如果他們說不違法,那么,我們拿出相關法律文本來一個個對照。如果他們承認違法,那么,他們為什么要支持一個違法的工程?他們的目的是什么?”
有報道披露,圓明園工程違反了《文物法》和《環境保護法》;而根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的調查,圓明園工程沒有經過公開招投標,參與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三家施工單位之一的是北京市圓明園園林綠化有限責任公司;其法人代表就是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這一做法已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和《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
但是,違法之后,似乎并沒有哪個部門展開問責程序,所有的注意力仍集中于“膜”,而不是“法”。
環保總局那位司局級官員說,目前已不是科學之爭。很多常識性的簡單問題,卻被人為地復雜化了。“明明皇帝沒穿衣服,連小孩都看出來了,很多人卻還在爭執衣服的款式,極為荒誕。”
僵局和體制性障礙
很多專家認為,圓明園走入暫時的僵局,是因為遇到了體制性障礙。在國務院制定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提到了“體制性障礙”。綱要指出:“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相比,依法行政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體制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依法行政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
清華大學李?教授說,圓明園問題,即是社會轉型中新舊體制發生矛盾的產物,在舊體制下決策的圓明園工程,遇到了黨和政府大力提倡的依法行政、民主決策新體制的挑戰。其中既有新舊體制的撞擊,也有不同利益之爭。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范亞峰博士則認為,社會規則的修改是法理、民主、技術規則、協商契約模式與舊有模式艱苦博弈的結果,這一博弈,在圓明園事件中表現明顯。圓明園工程是典型的舊有模式所產生的,它違反了法律(法理模式),漠視公眾意見,與民主模式相違背。但如果它沒有受到后者的挑戰,工程也就在悄悄中結束,形不成現在所謂的“僵局”。正是因為公眾的參與、媒體的監督和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才形成了目前的對峙局面。
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一直期待圓明園事件在法治的軌道上順利解決,他說,這個工程從動工的一剎那,違法事實已經產生,與國家環保部門構成行政法律關系,這時候,環保部門的特定職能義務發生了,環保總局在其位,必須謀其政。“除了背后的利益,目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礙法律的實施。”
目前沒有人否認要用法治來解開圓明園僵局。圓明園管理處主任李景奇對本報記者說:“雖然我們很著急,但一切要等環評報告出來以后再說。我們不敢對什么人施加壓力,現在是法治年代,我們要依法辦事。”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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