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WTO成員不公貿易政策 商務部歡迎企業訴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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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1:00 新聞晨報 | |||||||||
如果認為美國的貿易政策“有歧視性”、貿易當局“有法不依”,只要在2月13日之前將相關事實和數據提交給我國商務部,就有可能成為我國評點美國“不公”貿易政策的有力武器。 根據昨天我國商務部發布的公告,包括美國在內的17個WTO成員將在2006年接受中國等成員的“審議”,商務部歡迎國內企業積極參與。
國內企業可抱怨“四類不公” 今年接受審議的WTO成員包括美國、馬來西亞、以色列、哥倫比亞等17個,而歐盟、日本等我國其他主要貿易伙伴均沒有排進今年的日程。顯然,國人最關注的將是對美國的審議。 國內企業可以抱怨“四類不公”:該成員具體貿易政策和措施中有可能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違背之處;我國與被審議成員在上述領域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和我方的利益;被審議成員“有法不依”;違背多邊貿易規則及其國內立法而采取的歧視性或限制性的具體貿易作法。 商務部特別強調,相關評論事實須清楚,數據詳盡,有準確的法律或事實依據。 審議是依據最終靠實力 人們不禁有疑問,這種對WTO其他成員的點評并沒有實際的法律效力,最后能夠起到效果嗎? 商務部認為,我國可以依據這些審議,要求對方作出解釋、澄清甚至政策調整,從而推動問題解決。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朱兆敏則表示,這種審議可以作為談判的資本。尤其當對方指責我們時,舉出對方相應的不當之處,有利于在談判中把握主動。像這次對美國的審議,我國就完全可以對其“反傾銷過度”提出異議。 不過朱兆敏認為,審議的結果是一個依據,最終還是要靠國家的實力。如果發生貿易爭端,我國采取的相應措施對對方的威懾力,才是天平往哪邊傾斜的關鍵。 [相關鏈接] 我國4月初接受別國“審議” 權利和義務總是對等的。根據商務部的公告,我國也將于4月4日到6日接受別國的審議。WTO上海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周漢民教授向筆者表示,部分國家可能兩年或者四年接受審議一次。而由于我國是過渡期尚未完全結束,因此每年都會被審議。 周漢民認為,其他成員主要關注的是我國入世承諾的履行情況。 作者:□周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