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和廣州簽下農業合作協議 九大領域全面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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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0:47 紅網 | |||||||||
紅網長沙1月12日訊(記者 李慧芳)在今天召開的“湘粵農業產業化經貿洽談會”上,長沙市和廣州市簽署農業合作協議,今后兩市間的農業合作將越來越緊密。“長沙市檢疫部門對農產品的檢驗檢測結果將得到廣州市政府同樣認同。”長沙市政府副市長張湘濤說。 根據協議規定,兩市政府將支持和引導雙方農業企業在糧油、畜禽、水產品、茶葉、果蔬、乳品、林產品、中藥材、營養保健品等產業的生產、加工、銷售等領域進行合作。雙
雙方承諾,為推動兩市農產品流通,將盡快探索和建立兩市間農產品質量標準、防疫檢疫標準、檢驗檢測標準、認證標準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監測結果實行互信、互認機制;以生豬生產、銷售為突破口,引導和支持兩市農業銷售企業與生產企業(基地)之間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建立農產品質量政府監管責任制,定期檢查和互通兩地農產品質量檢測情況,發現問題,由屬地政府負責處理,直至問題解決,保障運送到對方的農產品質量安全。 雙方還表示,將發揮兩市省會城市的農業科技優勢,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農村生態環境、動植物病蟲害防治、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等重大技術難題的科技協作攻關;鼓勵聯合開展科技開發、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民技能培訓及轉移就業等;加強農業優、新品種的引進、示范和推廣等領域的合作。并構筑兩市農業合作信息平臺,加強農產品加工和產銷、動植物 防疫、防范外來有害物種入侵、農產品質量安全、招商引資、政策法規、農業科技等信息和經驗交流,定期互通動植物疫情、農產品質量 安全監測、產品供求等方面信息。 雙方確定,建立兩市農業合作的工作機制。建立由兩市分管領導同志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兩市農業合作協調機構,負責雙方合作事宜,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工作,建立定期信息溝通機制。建立兩市農業、畜牧、水產局長聯系會議制度,每年舉行1-2次工作會 議,研究決定重大合作事宜,協調推進合作事項等。加強農業行政管 理工作的交流與合作,互派農業行政管理人員到相關部門學習、考察或掛職鍛煉。兩市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共同舉辦一次農業產業化經貿洽談會,洽談會地點由兩市協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