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陜北民營石油投資者再獲新補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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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1日 07:24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彭戈 2005年12月29日,一位深度參與陜北民營石油投資者維權活動的人士在京向本報透露,陜西地方政府已在陜北民營油井最集中的榆林市靖邊縣首先啟動新的補償標準。“已接受賠付的投資者獲得補償金比起兩年前的補償標準上升了分別2~4倍。
榆林市石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則稱,從2003年政府“回收”陜北民營油田后,已經進行過一次補償,現在只是處理剩下的遺留問題。該人士稱,目前整個包括榆林、延安在內的整個陜北油田民營投資者的補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不存在繼續補償的問題。 政府新補償啟動 據了解,靖邊縣政府的新一輪賠付從去年9月底就已展開。目前政府已經對靖邊境內的34口油井完成了補償,金額達到了7000萬元。 孔令宏是靖邊當地最大的民營石油投資者之一。2003年6月,他累計投資5000萬元的油井和注水廠被陜西靖邊縣政府強行“收回”。政府當時給他支付給他油井補償款只有960萬元在此輪政府補償中,而在此輪的補償中,他獲得了2640萬元新增的政府補償,累計補償金額為3600萬元。“就是這樣抵不了我原來的在油井的資產。但不接受又有什么辦法呢?” 一份2005年9月30日由靖邊縣原縣委書記馬樂斌主持的“石油遺留問題工作會”紀要顯示,靖邊縣對于民營投資者的補償名目不盡相同,包括“誤差井補助”、“半成品井補助”、“技改補助”、“抽油機差價補助”、“宅院補償”等多種。 記者在聯系靖邊縣副縣長楊忠時,楊并沒有否認此事,但他拒絕透露更詳細的情況。而榆林市石化局負責榆林市下屬各縣石油遺留問題處理工作的一位劉姓總工程師則稱,由于每口油井的具體情況都有所不同,所以對民營投資者的補償是實行個案處理的原則。并沒有統一標準。他表示,從2003年政府“回收”陜北民營油田后,就已經進行過一次補償,很多投資者在當時就已經完成了補償,現在只是處理剩下的遺留問題。據他稱,目前整個包括榆林、延安在內的整個陜北油田民營投資者的補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不存在繼續補償的問題。 但一部分不愿接受補償,堅持要求退還油井的民營投資者則對此表示了異議。曾任陜北民營石油投資者維權律師辦主任的仝宗瑞就表示,僅僅在靖邊一縣,就有上千口民營油井,涉及投資者多達萬余人,遺留的補償問題還有很多。他認為政府之所以這樣說,是“不愿向外聲張,只是想低調地處理,分步解決”。 不同的道路 伴隨著政府補償工作的開展,曾經同心致力于法律維權的民營投資者們開始“分道揚鑣”。仝宗瑞直言,“拿了補償款的人現在已經不怎么和我們聯系了。”他口中的“我們”指的是堅持要對地方政府提起行政訴訟,通過司法渠道來解決問題的投資者。 孔令宏說他現在只是“為政府打工”,主要是承攬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一些工程。與他相仿,其他的獲得補償民營投資者或已轉行,或是在遠離陜西,到內蒙一帶去投資開采石油。他們都開始有意識地選擇開始遠離與往事的“糾纏”,開始了新的生活。 據仝介紹,事實上早在2004年起,陜北的民營石油投資者便聘請了來自北京、內蒙等地律師代理該案,以法律維權替代訪告狀的模式。事實上到2005年4月時,律師團已做好訴前準備。但2005年5月11日300多名民營投資者與陜西省省委省政府的一次“訴前對話”改變了隨后的格局。 地方政府代表提出了提高補償標準的解決方案,但仍被投資者代表拒絕,堅持要求地方政府承認錯誤,向投資者退還油田。對話不歡而散。 此后從5月15日到8月,陜西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對十多名民營投資者刑事拘留。后除馮秉先、馮啟元、王世軍三人外大部分人被陸續釋放。去年12月26日靖邊縣法院已開庭審理馮秉先、馮孝元、王世軍“聚眾擾亂秩序”一案。 對于目前的狀況,仍在堅持收回油井的仝宗瑞顯然有些失望。他表示“一口油井的背后平均有四五十個投資者。30多口油井補償后,一下就被分化出去1000多人。” “但那些本屬于我們的油井,誰又來為我們討回?”仝宗瑞言語中透露出些許的傷感。 事件回放 為加快陜西地方石油工業的發展,1994年,經國務院批準,陜西省政府在陜北地區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開始大規模引入民間資本和外資開發石油。1996年石油降價后,外資基本退出。大量陜北私營企業主和油農開始大規模接手和參股陜北油田。隨后數年間,陜北油田潛力得到迅猛的挖掘。陜北民營油田的總資本達到70億元,開發油田民營企業發展到近千家。但2003年6月開始,當地政府開始強行“回收”民營油井,引起了軒然大波。眾多民營投資紛紛上訪,并最終選擇以“行政訴訟”的法律渠道進行“護油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