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漲價上限取消 電力企業為漲價找好新借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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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08:21 新聞晨報 | |||||||||
□張翼軫 懸在火電企業頭上的另一只靴子終于掉下來了。 2006年全國煤炭訂貨會的時間和地點終于敲定。與此同時,發改委也正式取消2004年末出臺的“未簽訂長期合同的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8%”臨時干預性措施。取消電煤漲幅限
對電力行業而言,相比市場早有預期的電煤價格限制放開,發改委提出的“建立電煤價格應急機制”以及通過煤炭鐵路運力分配來鼓勵煤電雙方“簽訂長期合同、價格保持穩定”的措施其實要來得更實在一些,這些政策顯示了發改委雖然不再以簡單的“漲價上限”來調控市場,但在允許煤電雙方自主確定交易價格的同時,也決不會放任“煤價出現大起大落”。這對火電企業,無疑是一顆定心丸。 對于火電企業,來年利潤如何,不僅取決于煤炭價格,更取決于電力價格。2004年下半年煤電聯動政策的出臺,為電力企業通過調升電價消化煤價上漲的成本上升鋪平了道路,雖然在政策中規定電力企業需消化30%的煤價上升,剩余部分才可通過電價上升來彌補。但事實上,2005年5月1日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時,大大高于煤價上漲的幅度。 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秘書處的鄭勇指出,以1噸煤發2000度電的標準計算,電煤價格每上漲20元/噸,每度電應該上漲1分錢;而實際上,電煤價每噸只上漲了14元,電價卻漲了2.52分,上漲幅度達到8%,煤炭行業為電價過快增長“背了黑鍋”。電力行業的毛利率由年初的20%回升至3季度的25%左右,除了經營效率提高外,電價漲幅高于煤價漲幅,也是功不可沒。 煤炭漲價上限的取消,無疑為電力企業來年漲價打下基礎,甚至是為超幅漲價找好了新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