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佑 發自上海
隨著“計劃煤”歷史在2006年的終結,國內電力、煤炭企業之間精彩的價格博弈即將展開。
12月28日晚,國家發改委宣布,將在2006年1月1日召開2006年煤炭訂貨會。與此同時
,國家發改委還下發了一份特急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指出在政府監控條件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電煤價格,取消2004年出臺的電煤價格臨時性干預措施,并鼓勵大型煤炭供需企業簽訂長期合同。
2006年,重點煤炭鐵路運輸總量的調控目標為6.9億噸。國家在取消計劃煤的同時,還將建立電煤價格應急機制和中國電煤價格指數等,有效監督其價格波動。
電力企業“守株待兔”
目前,南、北煤炭企業的報單價格已發生變化。北京市金泰恒業有限責任公司一位內部人士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該公司拿到的最新煤炭調價書顯示:北方一煤炭企業可提供的煤炭價格從原先的310元/噸上漲到了330元/噸;而南方某煤礦的價格則從原先的370元/噸下調到了350元/噸,“兩地價格恰好平衡了。”
據悉,該公司2005年訂購煤炭總量達400 萬到500 萬噸,2006年的訂購額要在2006年煤炭訂貨會上洽談,新政策對于具體煤炭價格走勢的影響現在還看不出。
國泰君安煤炭行業分析師沈石表示,上述通知的出臺將使那些使用“計劃煤”比例較高的煤炭企業受益良多。比如神華集團、兗州煤業(600188.SH)等,其中神華集團的“計劃煤”約占公司電煤總銷量的50%左右。國家放開“計劃煤”是為了更客觀和公正地反映電力和煤炭企業之間的均衡市場供求關系。之前,國家曾采取過“煤電聯動”等一系列調控手段緩解煤、電企業價格差異,如今市場放開后“煤電聯動”將如何執行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煤炭企業大呼“利好”
2004年8月,國家發改委對河南、安徽、山東、山西、陜西等電煤價格實行臨時性干預措施。這些地區的電煤銷售以5月底電煤實際結算車板價為基礎,在不超過±8%的幅度內由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協商確定價格。
而在新《通知》中,國家發改委表示,煤炭、電力企業自主確定交易價格。其中提到,供需雙方要嚴格按照《合同法》簽訂合同,堅持以發煤、收款煤礦為供方,接煤、付款廠家為需方,簽訂買賣合同。除供需雙方企業和鐵路、交通部門之外,其他任何部門、機構和單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申銀萬國分析師牟小姐分析,新通知的下發傳遞了一個信號:國家不再會給煤炭企業“下計劃”、“定指標”,雙方的價格全由市場左右。“2004年的干預措施是在電力企業強烈要求下獲得的過渡性政策,且很多煤炭企業的價格早就超過了8%的上限”,電煤價格體系勢必要走市場化道路。
作為國內最大無煙煤生產加工基地,G國陽(600348.SH)年產煤炭大約2000多萬噸,其中有40%是電煤,主要供應山西、河北以及山東等地電力企業。該公司證券部一位人士表示,公司“計劃煤”比例不低,其價格比市場煤要低,被取消顯然是件好事。不過,一些電力企業已稱煤價太高,所以2006年煤炭訂貨會是關鍵,企業之間的價格是否談得下來到時才能知道。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2005年煤炭綜合售價274.81元/噸,同比增長34.83%。同時,兗州煤業公司證券部一位人士認為,公司的電煤占全年產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部分“計劃煤”還承擔出口任務,“放開國內電煤市場可能會提高收益”。
國家發改委預計,2006年煤炭供需總量基本平穩。牟小姐認為,新通知預示著明年煤炭價格不會有過大漲幅。
鼓勵企業簽訂長期合同
2004 年8 月和2005 年6月,華能國際(600011.SH)分別與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平頂山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2005~2009年煤炭購銷合同》,其中顯示,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2005~2009年5年間向華能國際供應動力煤分別為500萬、600萬、700 萬、850 萬和1000 萬噸,并設定了年度煤炭價格調整機制。而在與平頂山煤業簽訂的合同中也規定,前3年由平頂山煤業提供總計為450萬噸的動力煤,2007年以后,根據華能國際項目投產情況增加煤炭供應量以保障電廠需求。
業內人士稱,這些長期合同保證了煤電企業的利益。不指定每一年具體價格而是根據上一年價格在小范圍內波動也有利于企業調控需求。
此次發改委發布的“通知”中提到,如果市場上電煤價格出現顯著上漲或可能顯著上漲的趨勢,有關部門將按照《價格法》有關規定臨時干預。取消價格干預措施后,國家將設立電煤價格指數為政府和企業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供需雙方年度合同量在20萬噸以上的應簽訂5年以上長期合同,并優先落實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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