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起名講究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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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08:50 華商網(wǎng)-華商晨報 | |||||||||
相關征求意見稿日前出臺 目前正處于反饋階段 晨報訊(記者 郭蕾)“保健食品名稱的規(guī)范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眹沂乘幈O(jiān)局的相關人士這樣評價道。 本月15日出臺的《保健食品命名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目前仍在反饋階段,待本月31
藥名、諧音、外文均不可用 按意見稿中的要求,每個保健食品都只能有一個名稱,其名稱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三部分組成。 意見稿要求的品牌名一般指采用的注冊商標,未注冊的就要在品牌名后加“牌”字,而產(chǎn)品的通用名一般就以產(chǎn)品的主要原料、成分命名。 品牌名不能明示或暗示治療作用,或使用庸俗、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通用名中不得用藥名,不能用虛假、夸大和絕對化的語言,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符號等,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稱,不得使用保健食品功能名稱的諧音字;進口保健食品的中文名應與外文名稱對應。 規(guī)范不僅從“起名”下手 相關管理人士認為:若不對保健食品名稱加以規(guī)范,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誤導消費者。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標準的保健食品批號僅包括“衛(wèi)食健字”和“國食健字”。“但市場上仍存在很多也叫保健品的產(chǎn)品,平常老百姓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國家批準文號,什么是地方批準文號,只有改變多部門的管理審批方式,才能規(guī)范審批! 今年7月起實施了新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該辦法提高了保健食品的生產(chǎn)、銷售準入門檻,并通過提高申報費用對保健食品企業(yè)進行強弱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