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艾琳 發自上海
從2006年1月1日起,藥房里的抗病毒藥、腫瘤治療藥等11類藥品,都必須持處方才能購買。而針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明年起將正式實施的《關于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通知》(下稱《通知》),各城市藥店反應不一。
事實上,SFDA 早在2000年1月1日起,就正式實施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方法》(試行),但考慮到處方藥必須憑處方才能購買,可能對藥品生產企業及藥品經營企業都帶來較大影響。同時,在醫藥一體化的醫療體制下,持處方到藥店買藥的比重還很小,所以一直以來對處方藥還采取“雙軌制”的辦法,即計劃分期、分批公布必須憑處方購買的處方藥并加強監管。
而根據此次即將實施的《通知》,所有城市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種類,除了過去已經要求的注射劑、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菌藥之外,還新增了6類藥品。這意味著,從2006年1月1日起,處方藥“雙軌制”將宣告結束,11類藥品必須憑處方銷售。
“雙軌制的取消對我們藥店來說,是個不小的沖擊。”昨日,南京市一家連鎖藥房的有關負責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該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雙軌制藥品占到整個藥店品種量的40%,雖然此次規定憑處方銷售的藥品在其中所占到的比例不是很大,但其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是,醫院處方一般很少外流,因此這部分藥品將面臨處方短缺的困境。“此前,在我們店里已經有10%的藥品必須憑處方銷售了,且這些藥銷量不好。原因就是顧客拿不到醫院處方,即使有了處方也會直接去醫院買藥。”該人士無奈地說。他預計,他們藥店的銷售額可能會下降五分之一左右。
而相比之下,上海的藥店反應小了許多。根據《通知》,11類藥品還可憑《就醫記錄冊》(病歷卡)購買,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流通管理處王燕處長告訴記者,由于上海的醫保覆蓋率在全國范圍內較高,因此,上海有別于其他城市的一點就是病歷卡不為醫院保管,而由自己保管,而這一點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藥房處方量少的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