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產經動態 > 正文
 

挖3萬噸煤要押100萬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6日 15:45 華夏時報

  據新華社電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煤礦企業須以其法人名義將一定資金專戶存儲,專項用于本企業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其中,產能3萬噸以下(含3萬噸)煤礦須存儲60萬元至100萬元。

  記者25日從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產能3萬噸以上至9萬噸(含9萬噸)煤礦企業須存儲150萬元至200萬元;9萬噸以上至15萬噸(含15萬噸)須存儲250萬元至300萬元;
15萬噸以上,以300萬元為基數,每增加10萬噸增加50萬元,累計達到600萬元時不再存儲。

  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證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適用于我國境內所有煤礦企業。

  根據

財政部、安監總局聯合下發的文件,若煤礦企業負責人在事故發生后逃逸的,或事故發生后,煤礦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未主動承擔責任,支付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的,安監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風險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